顺产3个月,难产3.5个月 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对女职工产假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正常分娩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人工)流产
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以上年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除以30天,作为一天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停发工资
女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歇工在6个月以内生育的,应自生育?穴包括小产?雪之日起算作产假,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满,病伤仍未痊愈的,其病伤假应与生育前的病伤假合并计算。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引流产如何享受产假? 答:①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产假15-30天,4 个月以上引流产的,产假42天。 ②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单胎顺产90天;单胎难产10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
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1989年1月29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 第一条 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