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第14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其中第(三)项“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取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质量状况”。同时,《产品质量法》第20条规定:
产品质量法第14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其中第(三)项“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取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质量状况”。同时,《产品质量法》第20条规定:
公用企业,是指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且与大多数乃至所有的消费者的生活不可分离的企业。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并且有权拒绝经营者
消费者对公用企业限定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怎么办? 公用企业,是指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且与大多数乃至所有的消费者的生活不可分离的企业。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用企业,是指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且与大多数乃至所有的消费者的生活不可分离的企业。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并且有权拒绝经营者
公用企业,是指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且与大多数乃至所有的消费者的生活不可分离的企业。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并且有权拒绝经营者
承办方及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价格法对码标价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明码标价主要是在商品的标价签上反映出来,标价签一般要求经营者标明该商品的产地、规格、计量单位、价格,以明示的方
消费者在展览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