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多年独居一公房(使用权),9月2日她去世,我母亲五个姊妹为了防止公房按政策上缴,于9月3日,到派出所以照顾老人为由,把我二姨的户口报入(在派出所写了类似字据)。现在我二姨以自己户口在户口本上,享
从我爷爷起,我家就有自留山,自留地。还有一间老房子。可我的户口是城镇户口,家里就我妈一个户口,如果她不在了,这些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东西,我能继承吗?我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去,可以吗?只听说农转非,非专农可以
我外婆多年独居一公房(使用权),9月2日她去世,我母亲五个姊妹为了防止公房按政策上缴,于9月3日,到派出所以照顾老人为由,把我二姨的户口报入(在派出所写了类似字据)。现在我二姨以自己户口在户口本上,享
公产房的所有权归国家这我知道,可是据我所知现在有很多私下里转让公房使用权的交易行为,如果我要继承户名为我爸爸的一处公产房屋,是不是有爸爸的遗嘱就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呢?还是遗嘱完全没有用,爸爸过世以后房子
“无法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如果父子在同一场合共同死亡,又都有配偶,子女,他们的遗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父母共同财产的一半是父亲的,属于父亲的这一半财产应该由母亲及众了女等同份额继承,儿子
中国历史上为什么长子享有继承权?其他国家还有比中国更典型的吗?是什么造成的? 根据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嫡长子继承制源于西周时期周公的创制,是周公“制礼作乐”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王国维的观点颇具
所谓丧失继承权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
所谓丧失继承权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
所谓丧失继承权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
什么是继承权 --------------------------------------------------------------------------------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