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第49条第3款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51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
职工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职工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从事工作后旧伤复发,按《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病人于20天前突发脑出血,出血量为45毫升左右,吸出15毫升左右目前右半部身体活动受限,但右腿能缓慢弯曲支起,右臂也有轻微疼痛感,今后应如何进行康复治疗 术后早期预防全身性合并症、早期进行运动疗法、早
肺炎是小儿的常见疾病,临床以发热、咳嗽、气急、鼻煽为主要症状,多见于婴幼儿,一年四季均可发病,而以冬春季节气候变化时发病率尤高。多发于上呼吸道感染之后,也可继发于麻疹、百日咳等疾病。体质虚弱和营养不良
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伤停工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我们单位有位职工前不久发生了工伤,已经通过区劳动部门认定过了,现在他还在医院治疗,这段时间,我们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答:职工因工伤停工治疗期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费用由谁承担?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