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的附约内容是什么?
1840年至1842年的鸦片战争以南京条约结朿。但南京条约明订的条款仅能说是纲领。英国为求明确,在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7月,由耆英与朴鼎查为双方代表,在香港与中国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同年10月8日,耆英与朴鼎查又在虎门签订《南京条约续约》,又称虎门条约。主要内容如下:
1. 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港口,准英船赴彼通商。
2. 规定英商不得到乡间内地。
3. 英人得在五口议定界址内,租赁房屋,或租地自建以为居住。
4. 双方海关税以后更改由两国共同协定。
5. 英人犯事交由英官收办,遇有交涉由华、英官员共查。即接近领事裁判权。
6. 如有新恩施及他国,英人得一体均沾、此即片面最惠国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