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要具备什么手续?
按照新的药品监督法,要开药店应该先到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手续。另外开药店还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要开办药店的人应该到药品监督管理局去详细咨询。
下面是广州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须知
一、许可事项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发证
二、许可依据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
(一)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二)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六)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七)符合《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或《广州市开办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广州市农村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要求。
(八)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许可程序
(一)筹建:申办人到受理窗口提出筹建申请──受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验收: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到受理窗口提出验收申请──受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六、许可期限
(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二)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一)筹建申请
填写《广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
(二)验收申请
填写《广州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2.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八、其它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清晰,有签字或盖章,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二)有关原件在核对后交回申办人。
(三)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的,按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五)《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估计其他地方的手续应差不多
参考资料:http://www.gzfda.gov.cn/zwgk/bszn/spcx/yp/ypjyqysqcx/t***********_2024.htm
要开药店应该先到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