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互助金、商业保险哪个更好些?
2004年7月初,北京市教委等部门正式联合启动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金),今后,每位中小学生、婴幼儿每年只要交50元钱,每学年度最高可享受8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障。此消息传开后,一些地区教育委员会纷纷效仿,原来由商业寿险公司专门经营的学生健康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业务,一下子跌入最低谷,因为划归各地教委全权管理的少儿住院互助金可以从根本上挤走了学平险业务。但由于许多地方的教委并不具备承办少儿住院互助金的经验和实力,只好把自己扮演成一个中介机构的角色,将这笔业务二次转手,最终仍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地方教委只负责收取学平险保险费,赚取一定的手续费,保险风险则完全转移给商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出于对自身业务长久发展的考虑,仍竞相接受这份这几乎无多少利润的学平险业务。
少儿住院互助金对学生重病患者无疑是一个福音,因为少儿住院互助金作为一种非盈利性互助基金,坚持的是“低筹资,广覆盖”、“互助共济”的公益原则,从机制上解决了过去一家一户的局限性。已实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上海市,截止到2003年8月底,已经为48.77万人次少儿支付了3.56亿余元人民币,被人称赞为少年儿童的保护神。
据悉,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与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的本质分别在于前者为非盈利性质,而后者为商业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生互助保险却是仿造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的模式,其中保险责任、赔付比例基本相似,无非是前者政策性(强制性)较强,后者则是完全的商业经营模式。少儿互助金的年交费与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的年交保险费大体上也是一致的,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经济状况和消费水平,保险费大抵在40-50元之间,保险金额却在6万元以上。特别是对一些大病患者的赔付更是在8万元。
可见,创建此类公益型基金的目的和愿望是好的,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设立互助基金之初,必须具备一定数额的原始积累基金,仅靠每年收取的互助保险费来慢慢积累,基金规模就难以扩大,特别是遇到不好的年景,互助基金极易出现捉襟见肘,甚至是严重透支现象,互助保险的本来目的也将会因此得不到实现。
少儿属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风险能力较弱,出险率较高。作为具有专业化管理系统的商业寿险公司尚且有盈有亏,少儿住院互助金在运行过程中更显得风雨飘摇。一些地方教委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才选择与商业寿险公司合作,将风险完全扔给商业寿险公司。但这样一来,少儿住院互助金的本质就发生了变化,它只是披上了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外衣,进行的却是商业经营的实质。
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介入,使学平险市场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由各家寿险公司分食的学平险市场变成了由各地教委一手垄断的局面,在保险责任相近、保险金额都奇高的情况下,学生家长不会重复购买这两种保险的,即在参加了政策性的少儿住院互助金后,商业性的学生健康平安保险恐怕再难有市场。其次,商业寿险公司的公关目标发生了大挪移。由各地教委一手操办少儿住院互助金后,因为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原因,使得少儿住院互助金成为一块“烫手的芋头”,迫使他们充当起中介的角色,将目光再次瞄向市场,选择可以转嫁风险的对象。而商业寿险公司从长远的发展角度考虑,学平险市场仍是一块不可放弃的市场,此时,他们只好将公关的主要目标由被保险人———学生身上转到教委身上,多番磋商之后,形成了学生、教委、寿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局面。第三,学平险市场竞争取胜的关键由过去的保险服务向与各地教委谈判的策略方面倾斜,因为各地教委的态度决定着各家寿险公司占有学平险市场份额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