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热点问题解答
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在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介绍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三措施提高助学贷款回收率
[凤凰卫视记者]现在一些大学生出现违约的情况,这个违约的情况多吗?另外,怎么保证他们能够按时还贷?谢谢。
[杜玉波]你提出的问题,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首先,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减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负担的同时,也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培养大学生诚实守信的意识。因为,只有借款学生按合同约定来履行还款义务,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我们才能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为了帮助经办银行防控风险,国家给予经办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金,从经办银行反馈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借款学生都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还款,有少数借款学生可能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足额还款,这个我们统计下来,形成的实际损失比较小,风险补偿金完全能够弥补。所以,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总体上国家助学贷款运行的情况还是良好的。
为了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应用。在制度上约束借款学生的还款行为。第二,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征信宣传,增强借款学生诚实守信意识。第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帮助赴基层就业和服兵役的借款学生偿还贷款。第四,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的救助机制,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借款学生偿还贷款。谢谢。
落实中央高校、地方高校代偿政策主要做好三件事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我们了解到,高校毕业生如果到基层就业,有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请问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保证这些政策真正落实到位?谢谢。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 刘新安]确实有这个政策。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对中央高校制定了代偿政策,同时要求地方自行制定地方高校代偿政策。这项政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好政策,关键是要落实好,把好事办好。从财政部的角度,简而言之就是做好三件事:一是及时足额安排代偿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相应的资助。二是和教育部一起加强对各地落实这项政策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特别是督促那些尚未出台政策的省份,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是对西部省份给予适当的奖补,减轻他们的财政压力,帮助他们更好地落实这项政策。另外,这项政策涉及面比较宽,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也需要媒体朋友多关心这项政策,一起推动这项政策的落实。谢谢!
此次政策调整将从四个方面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
[中央电视台记者]现在一般大学生在刚刚毕业的情况下收入都不是很高,如何减轻还款压力方面,新政都有哪些举措?
[杜玉波]这个问题非常好。我把新政策再给您解读一下。我认为,这次政策调整主要还是从四个方面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一是延长贷款期限。政策调整之前,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这一次调整之后,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统一确定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也就是说,贷款期限多延长了6年,我们的借款学生每年的还款压力自然就会相应地减轻。据测算,调整后,借款学生毕业后,平均每年还款金额下降30%―40%。
二是扩展贴息的时间。政策调整之前,国家只对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实施继续贴息政策。这一次政策调整之后,只要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由财政继续全额贴息,同时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也可以申请。所以,贷款利率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三是延长了还本宽限期。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确认还款计划时可以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只须偿还利息,无须偿还贷款本金。据测算,调整后,借款学生毕业后,前三年还款金额可下降25%。
四是增加还款救助机制。毕业借款学生如果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以申请救助,可申请由经办机构代偿应还的本息。这就要求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各高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救助机制,用于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为贫困学子创造公平成长环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督查情况汇报,对落实不力的坚决处置整改;部署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把宝贵的公共资金资源用到促发展惠民生上;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为贫困学子创造公平成长环境。
会议指出,近两个月我国经济发展中积极因素不断增加,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财政货币政策持续显效,发展动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有信心、有条件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实,对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促进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听取了国务院督查组对18个省份和35个部门、单位重点督查情况的汇报,对相关地区和部门主动有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落实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抓紧整改发现的问题。会议确定,一是各级财政将已收回沉淀和违规资金2500多亿元,加快统筹用于急需领域;国务院将23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用于在建重大项目;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的收回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二是督促加快铁路、农村公路和重大水利等建设,保证完成全年目标。通过专项债券及其他市场化筹资,支持国际产能合作。三是对涉农资金整合、放宽公积金使用、政务信息共享等方面落实不到位的事项挂牌催办。四是抓紧清理阻碍改革推进、政策落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修订财政、投融资等管理规定和市场准入、产品服务等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服务,帮助地方解决难题。对明显不作为、整改不力的要约谈问责。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日前已向社会公布。会议指出,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对于提高公共资金统筹能力和使用效益、使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效,改进政府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一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严格问责,着力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坚决防止一些问题屡改屡犯。整改情况11月底前报国务院,并在向全国人大报告后公布。二要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转变政府职能力度,及时修改完善与改革发展不适应的规章制度,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力”和后劲。三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加大对骗取财政资金、侵占国有权益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公共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有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完成学业,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贫困学子提供更多发展机会,为国家培育更多人才。会议决定,一是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同时简化申请手续。三是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代偿资金原则上由所在省级财政承担。各级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帮助贫困学子解决后顾之忧。
希望本文国家助学贷款热点问题解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