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获批

从辽宁省人社厅网站获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进入审批阶段,要求各单位提供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审核表和调整工资标准明细表等材料。这就意味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已通过国家人社部门审批,开始逐步落实。
据了解,我省在接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后,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并先后上报省委省政府、国家人社部门审批。6月26日,省人社厅网站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软件操作说明。
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软件操作说明中指出,用人单位需下载最新升级包,进入工资管理系统。点击“现执行工资”按钮,在打开的窗口上方点击“2014调标”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核对人员名单,核对无误后点击“调标”按钮,软件会根据工资发放情况自动计算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工资调整情况。
同时,本次调整对在2014年10月1日后发生变动的人员也作了说明。按照规定,在2014年10月后调出和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同步调整。
辽宁机关事业单位上调工资 人均实际涨幅300元
国务院第八督查组向辽宁省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方案中提及,6月11日至15日,国务院第八督查组对辽宁省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实地督查。在充分肯定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也给我们指出了存在的4个问题,提出了6点明确建议。在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当前民生领域的几个问题中,督查组建议:认真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上调与地方财力不足之间的矛盾,确保7月份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这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9年后首次调整,每个人的涨幅都不相同,总体与国家一致,人均实际涨幅300元。这实际涨幅的300元是指扣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部分后,落在工资条上的实发数字。但由于每个人情况不同,因此每个人实际增资的金额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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