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书原文
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
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蒋介石)投降
三、吾等在上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将领愿率领所属部队向蒋委员长(蒋介石)无条件投降
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海陆空军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蒋委员长(蒋介石)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敌对行动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补给品情报资料地图文献档案及其他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行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内日本陆海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长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
六、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日本陆海空军所俘联合国战俘及拘留之人民立予释放并保护送至指定地点
七、自此以后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日本陆海空军当即服从蒋委员长之节制并接受蒋委员长(蒋介石)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颁发之命令
八、本官对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蒋介石)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以后对投降日军所颁发之命令当立即对各级军官及士兵转达遵照上第二款所述地区之所有日本军官佐士兵均须负有完全履行此项命令之责
九、投降之日本陆海空军中任何人员对于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嗣后所授之命令倘有未能履行或迟延情事各级负责官长及违犯命令者愿受惩罚奉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命签字人帝国派遣军总司令官陆军大将冈村宁次
昭和二十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分签字于中华民国南京
代表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并为对日本作战之其他联合之利益接受本降书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分在中华民国南京
世界反法西斯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蒋介石)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 。
正式设立
2014年2月27日下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成为中华民族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奠定了重要基础。为了牢记历史,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每年9月3日国家举行纪念活动。
部分专家提议国家成立中国抗日战争纪念馆联盟,实现全国抗战历史资料共享,并倡议国家申请将全中国抗战纪念馆集体纳入世界记忆遗产,以让全世界人民了解日军侵华历史,达到警示世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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