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中考时间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北京市中考报名确认考生达90327人,比去年增加1000余人。考试院中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报名考生中,京籍考生7.1万人,非京籍考生1.9万人。2015年北京中考总分为580分,文化课考试于6月24日至26日进行,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其中过程性考核10分,现场考试30分。
2015年北京中考时间安排
1、统一招生学校专业加试:5月2日-3日
2、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接收体育特长生报名和测试:3月30日-4月3日
3、体育特长生全市统一测试:5月9日
4、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5月21日前
5、中考现场体育考试:5月1日-5月20日
6、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
6月24日(星期三)
上午 8:30 - 11:00 语文
下午 2:30 - 4:30 物理
6月25日(星期四)
上午 8:30 - 10:30 数学
下午 2:30 - 4:10 化学
6月26日(星期五)
上午 8:30 - 10:30 外语
(其中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上午8:30 c 8:50)
7、提前招生学校专业测试:7月5日-7日
此外,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北京金隅科技学校等15所中职校的29个新专业从今年起参与招生。新增设专业包括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新媒体信息采编与传播、物联网技术应用、航空服务和医药卫生财会等,学制从三年到四年不等,具体招生人数和范围,考生可参考今年4月底下发的《中招简章》。
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5〕9号)精神,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制定的任务和措施,有序推进中考中招改革,细化管理,努力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招生简章编制工作
(一)《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5)》编制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以下简称“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简章申报工作由各区县中招办负责;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简章申报工作由本校负责。
(二)2015年继续开展优质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
中校工作(以下简称“名额分配”),“名额分配”比例提高到40%左右。
(三)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全市招生的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项目、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进行分区县计划分配。各区县不得随意增加项目招生规模和变更项目招生方式。
(四)部分示范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县招生计划,跨区县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县和一般初中学校倾斜,并逐年减少跨区县招生计划。城乡一体化学校可申请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在全市范围招生,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以编制不分区县计划指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县分配计划指标。
(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
(六)2015年我市继续推进职业高中开办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稳步扩大“3+2”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点项目。整合融通中高等职业院校与示范高中、本科高校、国内外大企业合作,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实验。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的通知》(京教职成〔2015〕5号),有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可以报考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招生方式分为提前招生(计划分区县分配)和统一招生,并统一设定全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各学校可在此基础上自行设定本学校录取分数线(不能低于设定的全市最低录取分数线)。
(七)继续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招收未升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试点工作。
各区县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的领导,按照2015年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和政策调整情况,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简章编制工作。
二、 招生报名、报考工作
(一)报名、报考资格
1.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2. 无本市正式户籍,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名并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名并报考普通高中:
①有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
②有区县教委开具“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
③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5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④有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考生;
⑤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考生;
⑥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
⑦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具有河北省户籍的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3)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籍子女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
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学生可以报名在京参加借考。
3.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 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和录取: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三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三年学习年限。
4. 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报考工作
报名、报考工作分开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全体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往届考生均须进行报名。应届初三年级学生报名信息从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cmis)中提取,各区县要按照市教委要求认真检测本区县初三年级学生cmis数据,并组织考生对本人报名信息进行核查,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报考工作在招生考试前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并要求升学的考生均须上网填报志愿和其他有关报考信息。
随迁子女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出升学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可以参加2015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报考。
学籍(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县)和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非本市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县进行报名借考。
具有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优质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cmis)确定。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招生。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名额分配。名额分配作为单独录取志愿填报。名额分配设置1-5个普通班志愿,拟参加名额分配考生根据本区优质高中情况最多可填报5个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填报与统一招生志愿填报同期进行。
按照市教委要求,部分招生项目要向优质高中所属初中以外的其他初中倾斜。优质高中所属初中和其他初中由各区县教委确定,考生按“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按初三毕业学校)参加优质高中所属初中或其他初中录取,外省回京考生参加其他初中录取。
各区县中招办要做好报名、报考的宣传和辅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信息;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考生报名报考资格和有关学籍信息,确保考生报名报考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各初中学校要依据考生各种原始材料做好考生资格的初审工作,报名、报考等信息确认单不得涂改,家长或监护人要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报名结束后,各初中校要公示本校具有参加名额分配资格的考生名单。
三、招生考试(测试)、评卷工作
(一)命题及考试科目
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试题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编制《考试说明》。
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体育(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满分为580分(不含加减分)。
全市采取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考试、分区县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和评卷工作。
(二)考试时间安排
文化课考试日期为2015年6月24日至26日,各区县应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体育现场考试。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5〕4号),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须参加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文艺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需按要求参加全市统一测试,艺术、科技特长生的统一测试由各区县按照市教委《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标准》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务管理
招生考试的考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外语听力考试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京考考务〔2009〕6号)、《关于修订〈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各区县在考试前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做好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做好英语听力考试有关工作,各区县要提前做好考点校园广播系统和有关设备的调试和准备,确保英语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体育现场考试
中考体育现场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和管理,由各区县负责具体实施。体育现场考试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5〕3号)有关文件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中考体育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1〕5号)要求进行。从今年起,现场体育考试中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将采用仪器设备进行考试。
各区县要成立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县体育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体育考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各区县考试中心、中招办要与区县教委、体卫科(中心)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对现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力度,确保中考体育现场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师生安全。
(五)评卷工作
2015年评卷工作继续采取分区县网上评卷方式,区县是中考评卷的责任主体。各区县要认真做好评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使评卷工作做到科学、公正、准确、规范。
(六)所有高级中等学校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希望本文2015年北京中考时间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