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起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日发布公告称,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担心:机制不健全导致药价上涨
药价究竟该由谁来决定?有人说计划好,有人说市场好,但无论计划还是市场,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网友“髦吉吉”认为,取消政府定价,很有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现象。而网友“风轻云淡湘满楼”担心,放手让市场去竞争会导致恶性竞争,到头来买单的还是消费者。网友“江干区摄影师”则是担心一些百姓常用的便宜药,会不会随着市场竞争逐渐消失。
“中国的市场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买卖双方的市场,公权力不干预医药市场,必将使得私权力更加疯狂地干预医药市场。”网友“非典型elite”似乎一下就点明了以上这些担忧的症结所在。不可否认的是,目前药品行业的市场机制还不健全,网友们所担心的问题确实有可能出现。“药品价格的根本问题是中间环节加价太多、回扣太多。取消政府定价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如何把关中间环节,做好市场监管。”网友“理想的味道”表示。中经网友“和路雪”也认为,“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定价方式,监管体系一定不能少。当初制定政府指导价格的出发点是在保障普通百姓看得起病和医药医疗体系取得合理利润之间取得平衡,现在要取消政府定价,如果监管体系随之崩溃,那后果不堪设想。”网友“千奇不怪”则建议,“政府应严格控制和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和从严药品经营资质,规范流通领域”。
发改委回应:绝大部分药价不会上涨
对于网友们的种种担心,国家发改委第一时间作出了回应。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绝大部分药价不会上涨。这无疑是给存在种种担忧的网友吃了一颗定心丸。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进行药品价格改革的时机已成熟。我国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有关部门将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总体上看,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将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因此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业内:不会引发涨价大潮 利好药企医院患者
广东岭南肝病研究所所长杨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对药企、医院、患者应该都是好事,非但不太可能引发涨价大潮,还可能导致部分高价药让利,博市场青睐。
他以乙肝抗病毒药物为例,其中某一类别药,全国就有二十多家企业生产,成分几乎一模一样,价格却从十几元到上百元不等。一旦药价彻底放开,不少高价药反而失去了保护,很可能放低身段抢市场。而医院采购、医生开药有了更大范围自主权,患者则可能花更低的价钱买到相似或同样的药物。
从药企来说,华润医药商业集团董事长陈济生表示,在取消政府定价之后,将会更加关注各项成本的控制,自我约束会加强。市场化竞争形成实际交易价格,进而实现对药品的优胜劣汰,最终也会对百姓的用药安全产生积极的作用。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有关部门将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将会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重点监测竞争不充分药品的价格行为,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陈文也认为,放开政府定价后,由于仍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药价不会发生大范围上涨的情况。
药品政府定价已运行20年 改革时机已成熟
据了解,药品政府定价始于 1996年施行的《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此次通知,这意味着已运行20年之久的药品政府定价体制将终结。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药价改革不会引起药价大涨,并且利好药企、医院和患者。
1996年下半年,针对药物价格上涨过快、过猛,流通秩序比较混乱等问题,国家计委颁布了《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价格主管部门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和目录外特殊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零售限价)管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无疑,药品仍由政府定价体制已不太适合医药市场发展需要。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初始阶段,采取略低于市场价格制定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并逐步降低的办法,这对遏制药价不合理上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方式也已经不适应形势变化:其一是不能及时反映和引导市场供求;其二是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功能重叠;其三是对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的拉低作用越来越弱。取消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建立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势在必行,时机也已经成熟。
取消药品的政府定价还需配套措施推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加大药品和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改革:“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
其实,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酝酿已久,历经数论争论之后,直到去年8月,发改委才拿出了药品价格管理改革方案。如今,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意味着从6月1日起,占据中国庞大药品市场23%份额的政府定价产品,将由市场决定。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消费者关注的是药品会不会因此涨价,医药业关注的是市场化药品定价方式到底会不会增进自身利益。其实,以明眼人看来,这两个问题正是药品价格未市场化时,发改委所不得不兼顾的。站在天平的两端,一样的为难。如果不市场化,中国医药仍将始终处于平衡医药产业和患者利益的两难之中。
以笔者看来,以前政府在制定药品价格过程中既不是“买方”也不是“卖方”,定出来的价格自然也无法符合市场规律。而放开药品定价,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可以改变原来政府在制定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永远定不准”的尴尬,促进药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为一个消费者,关心的是药品价格放开后,药价是涨还是跌?消费者是否需要多为自己的健康埋单。据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分析,把药价放开,改革的路只“走了一半”。一方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制度不改变,地方政府、医院二次议价的本质仍然是行政定价,“药价虚高”、腐败等无法避免。另一方面,药价放开了,医疗服务还是政府定价,多年不变的低廉挂号费,依然迫使医院不得不从药品上想办法增加收益,如此患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此来看,药品价格放开,到底运行的如何,还真有待于时间去检验。
当然,任何改革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个政策从出台到成熟总会有一个日益完善的过程。药品有其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生活类商品,取消政府定价,必须同时从根本上清除利益寻租的根源。否则即使实行市场定价,也难以使药价真正回归正常。希望政府在下一步改革中应当瞄准靶心,找准焦点,一个个破解难题,真正让百姓在改革中受益,这才是医药改革的正确方向。
希望本文2015年6月1日起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