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的概念是什么?
质权,又称质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转移占有的财产或者权利,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时候,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是一种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保证债务的履行.它的物权性表现在它具有物上追及性,即使原物所有权转移,有效期内合法质权依然存在.
你说的保险单质押是典型的质权的运用.转移的相当于是获得保险金的权利.质押人将保单质押以后如果无法偿还债务,那么根据这份保单所能得到的所有利益中,保险公司就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保单的可实现财产首先要用于偿还保单所有人欠保险公司的债务.
质权,亦称质押,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履行而设定的,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担保物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就质物优先受偿。
质权是一种动产物权,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另外,权利也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称权利质权。
质权须移转质物的占有,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在设立质权时,出质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将质物的占有移交给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