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条款你真的能看懂吗?
保險的條款的確令很多非轉業人士隨便看懂,就像醫生的處方一樣!
但起碼有幾點不同:
一、醫生的處方是手寫,字體龍飛鳳舞不說,還故意寫成只有他們自己明白的代號語言,這就是絕對的不公平了!為什么沒有人去提一下?
保險合同是經過非常嚴謹的精算而設計出來的,出臺前必須先交國家保監會等多個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備案才能推出市場!他是一份嚴謹而有效的合同,先不說看懂與否,但起碼是絕對具有法律效力的!再說,它也是國家保監會等重要部門嚴格審批后才到消費者手上的,就算你對保險公司、代理人,或者保險合同都不太認同,但起碼憑著對國家的一兩分寄托,可以對保險合同的有效性,公平性、合理性多一輛分的信任吧?
二、在保險法上有明文規定:若被保人(客戶)與保險人(保險公司)對合同所列的條款有異議。可以向保險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以上訴法院仲裁,仲裁過程中,萬一出現雙方都有理的情況下,法律賦予法院判決要首先有利被保人(客戶)的判決!(2002年廣州信@保險公司因客戶剛買保險沒幾天就被人謀殺,公司拒賠其中200萬,后來客戶與保險公司打官司,終于客戶獲勝的真實故事就是其中一個案例啦)
三、保險合同在國外已經延用了數百年,很少見國外因合同條款看不懂打官司,但在中國確時有見報,當然,這點在中國除了個別保險公司和業務人員做得不盡完善之外,我真不知道這同時也是國民的昌明還是悲哀!
四、現在市面上也有個別公司(如信誠、平安等)相應推出了通俗保單,目的是讓消費者相對容易的看個明白,這五可口非也是快事一件,幸之!
但我對此不盡茍同,保險合同本身就是一份非常嚴謹的法律合同,在法律解析上有很多言語必須延用這些專業的名詞,正所無國有國法,行有行規!如果保單通俗化了,對客戶是相對容易了解一點,但一旦到時上到法庭,會令法官更難判決!何苦?(網上有很多相關報道,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
綜上所述:我認為目前解決保險條款難懂問題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如果你一定要完全看懂合同,那請你再到大學里面多修讀幾年法律、保險等相關專業吧!但也許有人沒有這個時間、或者沒有這個經濟、甚至沒有這個資格!
二、如果你想既能看懂,又能幫助別人看懂,同時又可以順便成就你自己一生的事業、那你就去投身保險行業吧!
三、如果你暫時不具備以上想法,那你就要象臺灣張錦貴大師在《成功人士的時間管理》上說的“把自己不懂的事情交給專業人士吧”你只要選擇一間你認為比較好的公司,和該公司一個比較專業的代理人為你服務,這樣,你就可以全心投入你的事業啦!
個人愚見,僅供參考!才疏學淺,多有錯漏,還請指教!
aiggz@yahoo.com.cn
中信信诚人寿就是第一家推出通俗条款的保险公司!
有一些他们的行业用语跟我们理解的意思差别很大.
保险公司处于强势,对保险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让你看懂,你就能看懂,不让你看懂,你就是看懂了也白费.
参考资料:和保险公司及其职员打交道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