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北京条约》签定的时间、地点、事件和内容是什么?
答:《中俄北京条约》,原称《中俄北京续增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末期,沙俄利用英法联军攻占北京之机, 借口对英法“斡旋有功”向清政府提出大量领土要求作为“服酬”。并以“兵端不难屡兴”相威胁,强加给清政府的不平等条约。
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日, 清钦差大臣奕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十五款。除迫使清政府确认中俄《瑷珲条约》外。 其他主要内容有:(1)承认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让给俄国。同时把乌苏里江以东原属中国的约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也划归俄国。(2)西部 边界重新划定。 (3)增辟新疆的喀什噶尔为通商地点。(4)俄国可在库伦, 喀什噶尔设立领事馆。 (5)俄国商人除可在恰克图贸易外,也可在库伦、张家 口销售货物, 并由此进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