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神甫事件是怎么回事?
1856年2月中国官府依法将作恶多端的法国传教士马赖处死。结果,法国以此为借口伙同英国对华发动了大规模侵略战争。“马神甫事件”作为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索之一(英国借口“亚罗号事件”)被载入史册。那么,“马神甫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又译作马奥斯多,1814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的一个农村,20岁开始成为专职教务人员。1843年到1850年间,马赖一直在布塞(Boucey)担任副主任司铎。随后加入了巴黎外方传教会,并在1851年启程来到中国从事传教活动。
第二次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对西方传教士的活动有严格的限制。他们的活动范围基本被局限在五个通商口岸的外侨居住区域内,一概不准到内地传教。在五个通商口岸中,上海是外国人自由度最大的地方。然而,即使是这里,外国人(当然包括传教士)的活动空间也仅仅被局限于上海县城方圆三四十公里以内。据官方文件记载,从1844—1858年间有50多名传教士私自潜入中国内地传教。结果,许多人被地方官员逮捕并转交该国驻华领事严加处理。
然而,这位马神甫却将中国政府禁令置若罔闻,从1852年开始擅自潜入湖南、贵州等中国内地活动。1854年6月,闯入广西西部的西林县非法传教。马赖在西林县传教期间,严重破坏了当地的习俗,还肆意干涉教徒的婚姻。他严令教徒拆除家中祖先神位,不准上坟祭祖。结果造成了许多家庭、宗族纠纷。马赖还多次前往贵州活动,并与黔桂边境的土匪拉上关系,利用他们扩大自己的势力。更令人瞠目的是马赖无视天主教基本伦理准则——“十戒”第六条:毋行邪淫,长期以传教为名勾引、奸淫妇女。他经常单独和一些长相姣好的女教徒混在一起,趁机奸污她们。甚至利用主持结婚弥撒的机会奸污新娘。
马赖长期作奸犯科,其恶行引起当地群众的极大愤慨。忍无可忍的乡亲们终于在1856年2月将这个外仁内奸的恶徒告上了西林县衙。西林县新任知县张鸣凤接到举报后立即派兵搜捕,并于当月25日将闻风躲藏的马赖逮捕入狱。经严厉审问,马赖的罪行被一一核实。4天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马神甫被推上了断头台。
这件事就是有名的“马神甫事件”或者“西林教案”。马赖违反中国禁令擅入内地传教,以传教为名犯下滔天罪行,最终被中国政府绳之以法,完全是罪有应得。
1854年,英国串通法国、美国凭借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中有“恐不无稍有不变更之处,应俟12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的说法,以利益“一体均沾”为借口,要求清政府修改《南京条约》,法、美亦趁机提出修改《黄埔条约》《望厦条约》的要求,遭到清政府拒绝。当时因英、法正陷于同俄国争夺黑海出海口的克里米亚战争,无暇以武力东顾中国,美国因兵力有限,也无法对华单独一战,三国权作暂时容忍。1856年,《黄埔条约》《望厦条约》12年届满,美国再次提出修约要求。此时,克里米亚战争已以英、法的获胜而告结束。当美国新任驻华公使伯驾提出的修约要求再次遭到清政府的拒绝时,英、法就毫不犹豫地分别以“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发动了新的侵华战争。
在此之前,法国正借口“马神甫事件”(又称“西林教案”)与中国交涉,进行诈索。所谓“马神甫事件”,是指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非法潜入非通商口岸的中国内地——广西西林县传教,因其胡作非为,1856年2月在当地被地方官处死。此案当时未议结。法国为了换取英国支持它在越南的“自由行动”,并取得天主教在中国传教的“合法”保证,便接受英国建议,派葛罗为全权专使,以“马神甫事件”为借口,与英国联合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