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是否成为私闯民宅的罪人?
月初我家一个十年未走的远房亲戚喝过酒后(无明显醉意),在晚上十点给我家打电话找我,被我老公告知她病了已经睡着了,不一会又打来电话说要找姑姑,姑夫,我老公告诉他,我爸爸开出租还没回来,我妈妈出去串门不在家,对方不信骂了几句,我老公就把电话挂了,我们就睡下了。
十点四十,电话又晌起,正好我爸爸回来,接了电话,说他在楼下呢,我爸以为他找我妈有什么事,就下楼把他接了上来(因没来过我家,不认识门)。他还带了一个陌生男人,上来后,就问我住哪屋,然后就大力砸我的门,我们说等等,得穿衣服,我病着就躺着没起,我老公穿条睡裤就开门了,一开门,他就要往里闯,因为我没穿衣服只盖着被子,我老公就拦着门不让他进,他就给了我老公一拳,我老公顺手就还了一拳,我一着急就报了警。
现在警方说因为我们还手了,所以只管果,不管谁对谁错,经法医检察双方都是轻微伤。而对方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
现在他咬着被我家人接上去的,是听说我病了来看我的。再有,我老公从来没见过我的这个所谓的表哥。
这样就可以认定是私闯民宅,但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