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对党的性质是如何作进一步阐述的?
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将党的性质进一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
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
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是实现共产主义。(修改前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
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
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
,有利于我们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有利
于拓展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
认识和落实党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地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将党的性质进一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我们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有利于拓展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落实党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将党的性质进一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我们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有利于拓展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落实党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参考资料:http://www.idcpc.org.cn/cpc/q&a_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