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走婚”?
走婚是摩在云南与四川交界处的泸沽湖畔的一个古老的民族——摩梭族(世人称之为“女儿国”)的习俗。
“走婚”在摩梭文化中又俗称“翻木楞子”,是指夜间男子翻越摩俊人特有的木楞房子的壁缝或持为走婚的情人特制的走婚情侣窗,进入钟爱女子的花楼,谈情说爱,共筑爱巢。摩梭男女之间的恋爱,绝对是自由的,除了在山上劳作时兴之所致以歌交心外,大多数是在生产生活中相互产生好感,更多的则是一见钟情。双方通过目光的短暂交流,无论是男的或女的,都会大胆向自己心爱的阿夏或阿注表白。若男的喜欢女的,男的向自己的阿夏送些手镯,项链等装饰品;若女的喜欢男的,女的向自己的阿注送花腰带。若被对方接收,则他们就拥有了俩人秘密约会的暗号。比如说鸟鸣,或虫吟,或猫叫,或丢颗石子在屋顶,或吹树叶,每当姑娘们听见自己的专利信号时,她们就为自己的阿注敞开心窗。
摩梭人的走婚文化完全是建立在情感之上,没有任何财物等情感之外的纠纷。一旦双方感情不好,只要一方提出分手,就算终止,另一方亦不再纠缠。若是男方,他不再走访,女孩心中有数;若是女方不再为他开心,男方也会悄然离开。男女双方根据自己的恋爱标准,另寻自己的意中人。若有两男同爱一女,这完全由女方作主;若有两女同爱一男,则由男方定夺。梭人的习俗,就是
婚俗
摩梭人的婚姻非常独特,是“男不娶,女不嫁”的阿夏走婚制。摩梭人青年男女结为夫妻,不会单独组成家庭,男方也不会把女孩娶回家,只是通过“走婚”的形式来建立婚姻关系,男的晚上到女方家里留宿,第二天一早又返回自己家里。走婚男女互称“阿夏”和“阿注”,男人是“阿注”,女人是“阿夏”。摩梭人走婚既不需要履行登记手续,也不举行任何结婚嫁娶仪式,但走婚是固定的“一夫一妻”制。青年男女恋爱要经过“眉目传情、歌声传情、信物传情”三个阶段,彼此之间了解喜欢,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础后才会建立走婚关系。摩梭青年男女恋爱自由,不存在包办等外来因素的干扰,走婚以后虽没有登记和法律的约束,但会受到家规、族规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如果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之后感情出现了分裂,可以自行解除关系,不存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复杂的问题,也不需要去法院判决。因为这种走婚制度,摩梭人夫妻之间没有独立的家庭和独立的财产,孩子生下来之后在大家庭里抚养,由舅舅来管教,孩子的亲生父亲基本不用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但他要回去自己家里管教和抚养姐妹的孩子。两人感情一旦破裂,男方就不会再到女方家,女方也会忘记这位前“阿注”,这段婚姻就算结束了,可以在今后的生活中再寻找自己钟意的人。
在摩梭人的母系家庭中,家里没有外来人员加入,家庭成员彼此之间都是兄弟姐妹关系,所以大家庭一般都非常和睦,家庭矛盾相对较少,避免了婆媳、妯娌和姑嫂之争,永远过着自给自足,与世无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