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朝杀的最大贪污案是甚么?
他的反腐措施除了惩治诛杀贪官以外,雍正还有三项更为彻底的措施:一、绝不放过贪官的涉案的亲戚和子孙。二、让贪官“死而不已”。三、杀贪官给官员看。
贪官们的罪行一经核实,雍正就下令把他们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往日情面、众人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
此令一下,全国立马行动。 “乱世用重典”,为国家计,为社稷计,不如此不足以拨乱反正。没有雍正大刀阔斧的整顿吏治、肃清贪官、清理积欠,就不会有后来的“乾隆盛世”。
由此看来,贪官们只有“死路一条”。在雍正时代贪官连“死路一条”都没有。
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指出,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
因为依照人之常情,人一死,再大的事也一了百了。但是,雍正不吃这一套,他要做的事,一定做到位,谁也别想侥幸逃避。腐败官员畏罪自杀都不放过,表面上看起来狠了一点。但在贪污成风的年代,不这样做就刹不住贪污腐败风。
雍正继位不久就发生山西亏空和科场舞弊两大案件。经审理,山西巡抚诺敏与下属官僚“上下连手,内外勾结”,致使山西库银亏空四百多万两;恩科主考官张廷璐泄漏考题、收受贿赂,营私舞弊。雍正原本是要把诺敏“腰斩”、把张廷璐“凌迟”,经大臣劝谏,改为诺敏“赐死”、张廷璐“腰斩”。雍正下令:“传旨给顺天府和京师各大衙门,让那里四品以上官吏,在诺敏、张廷璐行刑时,不论是否沾亲带故,也不论是不是门生好友,统统都到西市去‘观刑’。让所有的官员都去给这两个污吏送行,大有好处!”—— 这就是叫官们看杀贪官的过程。
对此,雍正还有一番高论:“杀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要叫当官的看,朕就是要让他们好好看看,看得心惊肉跳,看得筋骨酥软,看得魂消魄丧,看得梦魂不安!这样,以后他们的黑眼珠盯着白银子时,就会有所惊觉,就得掂量掂量,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就得想法给自己留条后路!
朕告诉你们,这些当官的,都自称是孔子和孟子的门徒,让他们见一见这血淋淋的场面,比他们去读一百部《论语》、《孟子》还管用得多!”
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雍正的办法不可能完全使用。但雍正治理腐败的决心值得我们借鉴。
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彻底改变。历史上“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是对雍正治理腐败的肯定。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甚为严重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有法不依,执法犯法。建议胡温政府选拔人才,严用法典,施用刑法,惩治腐败,让广大的人民群众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