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声和民族唱法有何区别
美声唱法:(意大利文bel canto)
这是十七世纪产生于意大利的一种演唱风格。意大利文为bel canto,即优美的歌唱,并含有美丽的歌曲的意义在内,通常译为美声唱法、美声乐派。美声唱法发音时喉头位置较低,因而音色明亮、丰满、圆润、松弛,声音具有一种金属色彩,富于共鸣的音质,音色优美、发声自如、音与音的连平滑匀净、花腔装饰乐句流丽灵活为其特点,声区统一,主张胸腹混合式的横膈膜呼吸法。美声歌唱的格言是“谁懂得呼吸和吐字,谁就懂得歌唱”。美声唱法要求起音轻松明亮、准确圆润。对音量的控制不是用喉部肌肉来调整,而是依靠气息来控制。歌唱中有正常的微颤,每秒6~7次,是合适的,它是一种强有力的艺术表现手段。但因忽意表达上的细致、深刻,故常表现出追求声音效果、炫技和程式化的倾向。这种风格的形成与那不勒斯乐派,特别是亚•斯卡拉蒂、波尔波拉(Nicola Antonio Porpora,1686----1766)等人的正歌剧创作侧重抒情而缺乏戏剧性等有关。美声唱法盛行于十七、十八世纪(著名歌唱家有卡法莱里[Caffarelli,1710-----1783]、法里奈里([Farinwlli,1705----1782]等),十九世纪中叶趋于衰落。但其某些特点,在此后的意大利声乐艺术中,仍获保留并有发展。
民族唱法:
是与西洋唱法相对而言的。它按照中国人民的美学原则和欣赏习惯,用善于表现我们民族性格特征、精神风貌、字音语调、旋律特征的音乐形象和歌唱技巧,演唱我国各民族、各地区、各种具有民族风格的声乐作品的唱法,称为民族唱法。民族唱法是以民族语言为基础,以行腔韵味为特长,并与形体表演浑然一体的声、情、字腔相映生辉的综合演唱艺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声情并茂、字正腔圆、神形兼备、唱表结合、载歌载舞的二度创作原则。从广义上讲,民族唱法包括戏曲唱法、说唱音乐唱法、民间歌曲唱法及民族新唱法。
参考资料: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