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的犯罪,通称“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侵犯财产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侵犯财产罪的主体,大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凡是年满十六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主体;已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但是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不能成为侵犯财产罪的主体。
2.侵犯财产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因为毕竟侵犯财产罪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是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只能由直接故意才能引起侵犯财产犯罪行为的发生。
3.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其侵犯的对象,通常是各种各样具体的财物,有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又有动产、不动产,以及能源、票证等等。
4.侵犯财产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各种手段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财产罪的主要类型包括: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犯财产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关系,要注意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的相互联系与区别。(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规定,犯抢劫罪、惯窃罪等,已满 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必须是出于故意。
公共财产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要保证;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保证公民生活幸福、工作安心的基本条件。因此,同侵犯财产罪作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侵犯财产罪的刑法条文从第263条至第276条,共14个条文,有12个罪名。侵犯财产罪根据其不同的行为特征,可以划分为四小类犯罪:第一类,强制型侵犯财产的犯罪;第二类,盗窃 、诈骗型侵犯财产的犯罪;第三类,侵占、挪用型侵犯财产的犯罪;第四类,毁坏、破坏型 侵犯财产的犯罪。
第二节 暴力、强制型侵犯财产的犯罪
一、抢劫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公私财物或者迫使他人当场交付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要构成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公私财物或者迫使他人当场交付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暴力、肋迫或其他方法以针对人身,使其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不知抗拒为必要内容。(3)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犯本罪,按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处罚。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根据刑法第153条的规定,也应按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主要构成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表现为乘人不 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公然夺取是行为的主要特征。(3)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抢夺罪与抢劫罪的最大区别在于,抢夺罪不具有对针对他人人身的暴力、胁迫或其他对人身强制的方法,因而不会对他人的人身造成 危害。犯本罪,按刑法第267条的规定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三、敲诈勒索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要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表现为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并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处理敲诈勒索案件,要注意本罪与以胁迫为手段的抢劫罪之间的区别。两者除了客体不同外,在客观要件有以下不同:(1)威胁的内容不同;(2)威胁的方式不同;(3)实现感受威胁内容的时空条件不同;(4)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时空条件不同。 犯本罪,按刑法第274条的规定处罚。
本类其他犯罪还有聚众哄抢罪。
第三节 盗窃、诈骗型侵犯财产的犯罪
一、盗窃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方法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的主要构成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表现为采取秘 密的方法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秘密是指行为人自以为不为他人所知。(3 )主观要件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犯本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按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处罚。
二、诈骗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要构成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处理诈骗案 件,要注意与民事欺诈行为、经济合同纠纷之间的区别。犯本罪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按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节 侵占、挪用型侵犯财产的犯罪
一、侵占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退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拒不交出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按刑法第270条规定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本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 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按刑法第271条规定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本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挪用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资金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本罪,按刑法第272条规定处罚。
四、本类其他犯罪还有挪用特定款物罪。
第五节 毁坏、破坏型侵犯财产的犯罪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本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犯本罪,按刑法第275条规定处罚。
二、破坏生产经营罪,本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等个人目的,以毁坏机器、残害耕畜或者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犯本罪,按刑法第276条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http://www.ecupl.edu.cn/intro/kxyj/xfx/jxd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