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是怎样划分的?
由开办单位向所在地或者所属的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派出所(警察署)初审,报分县局或者所属的公安部门领导批准发证。但是下列特种行业,由分、县局或者所属的公安部门的治安部门初审,报市局治安总队审核,经市局治安总队批准后,由分、县局或者所属的公安部门履行发证手续:
1、星级宾馆;
2、承接公章的刻制单位;
3、典当、拍卖业务单位;
4、经营音像制品复制业务的单位;
5、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后重新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
由开办单位向所在地或者所属的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派出所(警察署)初审,报分县局或者所属的公安部门领导批准发证。但是下列特种行业,由分、县局或者所属的公安部门的治安部门初审,报市局治安总队审核,经市局治安总队批准后,由分、县局或者所属的公安部门履行发证手续:
1、星级宾馆;
2、承接公章的刻制单位;
3、典当、拍卖业务单位;
4、经营音像制品复制业务的单位;
5、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后重新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