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独立宣言是什么时候发表的
1776年7月4日
1776年7月4日黄昏时分,在美国费城召开的大陆会议作出了一个历史性的决定――代表们投票正式通过了“独立宣言”。约翰邓兰普,国会的印刷工,在那天晚上印制出几百份独立宣言的复制件。第二天一早,这些复制件除被送到大陆军的指挥官手中以外,还被分送至各集会地、议会和安全委员会。我们了解到邓兰普印制的25份复制件还留存至今,包括存于国家档案馆中的一份
美国历史上最大的误解之一就是独立宣言实际签署日被认为是7月4日。事实上在投票通过该文件的两个星期后,国会下令宣言在7月 19日 将“相当正式地书写在羊皮纸上…并且…国会的每一位成员都要签字。”用大体字清晰地端正书写是编写一份正式文件的一个步骤。56名代表中的大多数人于8月2日在宣言上签字 正式写成和签字的羊皮纸文件原稿,宽24.5英寸,长29.75英寸。独立宣言的原稿现在华盛顿特区的档案馆内展出,已严重褪色,很大程度上因为19世纪时期落后的保存技术。现在,这份无价之宝被保存在最合适档案保存的状况之下在那里,陈列着自由宪章,参观者不仅可以亲眼看到“独立宣言”的原件,还可以看见“美国宪法”和“人权法案”的原件。
独立宣言是于1776年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十三个州议会一致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