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海上丝绸之路"最远可到达哪儿?
丝绸之路和香料之路走来的民族
回族人口在我国56个民族中居第四位。历史上的回族,以唐代和宋代为“侨民”或“先民”时期,十三世纪初又有大量西亚、中亚人随元军东迁,来到中国后,一般从事经商、工匠、官吏、学者、军匠、炮手、士兵等职,这些回回人通过和中国境内土著民族通婚,从而于元末明初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回族。实际上,以唐代回族已发展为几个大的聚居区和一般民族形成的条件来衡量,则东南、华北一些地区的回族便已形成。
历史上,回族曾称做胡商、大食人、色目人、蕃客、回回、回民等,是不同时期对来华回族先民或回族的不同称谓。其中“回回”一词使用的年代较长,是当时的汉人用来形容西北域外方向上,包括“畏吾儿”在内的人群,这种情况在元代发生变化,“回回”不再包括畏吾儿,汉人用“回回”来对译蒙古语Sarta’ul(撒儿塔兀勒),大意为商人,泛指帕米尔高原以西,黑海以东来华者,这些来华者中有穆斯林,也有非穆斯林,如——术忽回回(犹太人)、绿睛回回(信仰基督教的阿速部人)、罗哩回回(吉普赛人)以及信奉拜火教(袄教)、摩尼教(明教)、景教(基督教的一个支派)等的西域人,这些来华者被统称为回回。关于“回回”称谓的来历,有的国内学者认为该词本身应当是派生于“回纥”、“回鹘”的又一中文异写,而回族民间流传的说法是早期的来华通商贸易的蕃客,一般多在冬季回去,春季再回来,以及唐安史之乱期间大食国援兵助唐王平叛后想念家乡之意。自从回族在中国初步形成后,各代回族人民就把中国当作自己的祖国,坚定的站在建设中国和反抗外敌入侵的前沿。此外,不同民族对回族人也有不同的称呼,如蒙古族曾称回族为Sarta’ul(撒儿塔兀勒),藏族称回族为kace。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把回族称作 Tung'gan-Tung'gen(东干)。四川凉山的彝族多称回族为Maja(马家)。 云南佤、 傣等少数民族称回族为 Basi, Basi,意为来自parsi、Farsi(波斯)。
十三世纪初,因成吉思汗西征,又有大批中西亚一带的各族人迁徙到中国内地或边疆,有的守边屯田、有的经商、有的为官等,他们和原来就定居在我国内地的回回以及当地原住民族女性通婚,在中国境内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总体来说,回族的形成,是外来民族和本土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在外来民族中,是以波斯、阿拉伯和中亚男性为主体,构成了回族的主要来源。在本土民族中,是以汉族女性为主体。从回族形成的过程看,是外来民族成分融入中国社会,本土民族成分融入外来民族,进而共同形成为中国回族。公元1235年回回人正式被当时的政府编入户籍,从“蕃客”转变为“回回户”就等于有了中国国籍,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
到了清代后期,回回中间已有人明确地把自己的这个群体称为回族。回族明确的作为一种他称,目前已知有记载的最早出现在乾隆时代——乾隆《重修肃州新志》卷三十“西陲纪略”叙述哈密人口向肃州地方的迁徙时写道:“哈密夷人于故明时徙居肃州卫东关乡居住者三族。曰维吾儿族,其人与汉俗微同;曰哈喇布族,其人与夷同;曰白面回回,则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织,为边氓矣。士商营伍,咸有其人”。乾隆五十年(1785),福康安在关于镇压西北回民起义的奏折里,也不止一次使用“回族”的提法。光绪十六年(1890)刊印的杨昌睿《甘肃忠义传》,在传文中亦多次出现“回族”、“回籍”的字样。光绪后期的樊清心在《甘肃回匪肃清善后议》里,更将“回族”一名当作明确的分类范畴来使用。
民国时期,国民党统治者奉行的大汉主义,一方面宣布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另一方面又不愿承认少数民族的存在。虽然提出了: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口号,但当时的“回”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有些时候指得是国内各穆斯林民族的统称。
(一)唐宋时期的“蕃客”和元代之前的早期回族
回族族源,最早可追溯到唐宋时期侨居中国的“蕃客”。唐宋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高度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之一。那时,西亚的阿拉伯人建立了西濒大西洋、东至中国西部边陲的“大食国”。中、阿两国一东一西,横贯东、西的陆上“丝绸之路”和南中国海至波斯湾的海上“香料之路”,使两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保持着频繁的往来。据唐代《西域传》等史籍记载,唐高宗永徽二年大食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644一656年在位)首次遣使来华,中、阿两国正式缔交后,大食使节和“贡使”来中国不断,有时一年一次,有时一年两次。见于我国史书记载,仅唐代大食使臣来华次数就达37次之多。不被记载的民间商贸活动估计更为频繁。
早在651年以前,阿拉伯人、波斯人就与中国开始了往来。公元前138年张骞首次通西域,于公元前126年回国,曾提到安息(波斯)以西有条支(阿拉伯),公元前119年,张骞二次通西域时,他的副使到过波斯。《史记》和《后汉书》对阿拉伯当时的地理、经济和文化都有记载。据吴云贵、金直久等译巴基斯坦人赛义德菲亚兹马茂德著《伊斯兰教简史》中说:“也门,或伊斯兰教前八百年的希木叶。在埃及与远东的海上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德门港(亚丁)是中国货和印度货的卸货口岸。阿拉伯史学家麻素提在《黄金牧地》一书中称“公元五、六世纪时,中国船只经常航行到幼发拉底河的西拉甫港及波斯诸港埠,这些地方的船只也经常航行到中国。”明代何乔远的《阅书》记载,穆罕默德四贤徒在唐武德九年(662年),受遣入唐,一贤在广州,二贤在扬州,三贤四贤在泉州。王贤名沙谒储,四贤名我高仕,车后俱归葬泉州。史料中还记载道,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安息(今伊朗)人安拙汗所率5000人入唐,太宗诏维州(今四川茂县)安置,授以刺史、拜左武卫将军,累授左卫大将军,右监门大将军,封定襄郡公。据元至正八年《定州重建礼拜寺记》,至元十年《泉州重立清净寺碑》等载,隋开皇七年687年人穆罕默德派翰葛思(宛葛素)来中国,在广州建怀圣寺。广州宛葛素墓有乾隆十五年(750年)碑,称其卒子贞观三年。尽管这些说法疑点颇多,甚至开皇七年的时间明显错误,但学者们仍认为贞观年间阿拉伯穆斯林入华有一定根据,广州怀圣寺及光塔寺建于贞观年间是可能的。另外,在回族的民间传说中,还有很多回族来历的故事,其中讲到达斯、卡斯、宛葛斯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中国的情况。
654年(唐永徽五年),波斯王子卑路斯曾多次遣使者来中国,中国与波斯的关系与阿拉伯相比更为密切,其原因从地理上讲,波斯的位置更接近于中国。今天回族常用语中许多词汇都是波斯语,这也证明了当时和之后的相当长的历史进程中,在中国的波斯人很多,只是后来统称他们为大食人或阿拉伯人罢了。
八世纪初,阿拉伯帝国势力东伸,在葱岭以西与唐朝疆域相接。在阿拉伯帝国征服了中亚各国和波斯人、九姓胡人,其中九姓胡人也称“昭武九姓”,他们属于中亚锡尔、阿姆河流域间的9个小王国。当时,阿拉伯、波斯等地的各族商人主要是通过海上香料之路或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据《唐大和尚东征传》载,天宝年间,广州“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来船,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其船深六七丈。”他们来华后,有的集中在中国东南沿海的广州、泉州、扬州、杭州,有的集中在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从事香料、象牙、珠宝、药材和犀角等类物品的贩卖,并带回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和其他商品。八九世纪时,阿拉伯、波斯商人的珍宝是出名的,当时书中所描写的阿拉伯波斯商人,都是藏有珠宝的富商,他们的一颗珠子就可以卖很多钱,素有“识宝回回”之称。10世纪中叶以后,回回商人的犀角象牙,尤其是香药很出名,大的象牙可以重到100多斤,犀角可以重到10多斤,香料中的乳香是宋政府特别统购的专卖品。西域香料药品的输人,无疑扩大了当时中国药物学的内容。而卖香料、卖药、卖珠宝,直至近千年后,还是回族的传统行业。
由于当时的阿拉伯、波斯商人以经商为主,中国人称他们为“蕃客”、“蕃商”和“胡商”等。这些来华通商贸易者,一般多在冬季回国,春季再回来。但由于商业往来频繁,有利可图,加上唐、宋政府鼓励商业贸易,因而有不少人便留居中国不归,称之为“住唐”,这是当时中国和阿拉伯、波斯等国友好往来的显著特点,也是早期阿拉伯、波斯等商人迁居中国的原因所在。还有许多来自中亚各国的“诸胡”,也曾留居在长安、洛阳等地。比如唐时沿丝绸之路经商来到长安的九姓胡人,多久居不归,并各以其国名康、安、曹、石、米、何、史等为姓,世代繁衍,与阿拉伯人、波斯人一样、也就成为了回族早期的先民。
在八世纪的阿拉伯旅行家马尔瓦则的《论中国突厥人与印度》一书中还记载了什叶派穆斯林大批进人中国的最早史实。大约在七世纪八十年代,阿拉伯帝国内曾爆发了反抗伍麦叶王朝的武装斗争,反抗主力是什叶派穆斯林,在这次反抗斗争失败后,有一批什叶派穆斯林因逃避伍麦叶王朝的逼迫逐渐由西向东迁徙,来到中国北方,学会了当地语言,作了中外贸易的“牙客”。而今天的回族中,做牛。羊、马、干果、古玩等行业“牙客”的人仍有很多,特别是在北方一带,同时,中国穆斯林虽基本属于逊尼派,但在宗教细节的某些方面和日常生活中却有不少什叶派的残存印记,反映了当时迁到中国北方的什叶派穆斯林也是回族早期的先民之一。
安史之乱期间,唐朝曾借过阿拉伯帝国的兵士帮助平叛。据史书记载:“肃宗至德二年九月……,元帅广平王领朔方、安西、回纥、大食之兵十五万,将收西京……中军兵马使仆固怀恩领回纥及南蛮、大食等军,从城南过产水东下营。十月壬戍,收复东京(洛阳)。”叙利亚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卡米勒尔雅德博士的《中国与阿拉伯之间的历史关系》一文中也说,安史之乱时,唐朝皇帝曾向哈里发请授,哈里发“派遣了一支由大食人组成的军队,在业阿福尔的率领下前往中国,帮助中国军队平定了叛乱,恢复了中国皇帝的王位,中国皇帝向支援他的大食官兵提出,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可以留住京城,允许他们同中国女子结婚,并在762年敕建清真寺一座。”在今天回族中仍有与之形成时期相吻合的民间说法,即“回回巴巴”,汉民娜娜”,也反映了形成时期的情况。这些安居长安沙苑等地的平定安史之乱的官兵有些也成为回族早期的先民之一。
唐时,侨居或在中国安家落户的阿拉伯人。波斯人,据《通鉴》贞元三年条记载,玄宗天宝年间(742—756年)以来,“留长安久居者或四十年”,“安居不欲归”,“有田宅者,凡得四千人”。长安城内有专门为这些蕃商设立的“西市”,街上有他们开办的珠宝店,药铺等,被称为“波斯店”。唐代僧人鉴真还见到天宝年间居住在海南岛上波斯人的村寨,“南北三日行,东西五日行,村村相次。”《旧唐书》载,760年,杨州发生了兵变,回回商人遇害的有好几千人。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第三册第415页记载,879年,“黄巢率兵攻破广州,大食、犹太人、基督教徒、袄教徒,为数近十二万以至二十万人。”由此可见,中国与中西亚国家的交往十分频繁,留居中国的人数很多。
当今,时代赋予回族人民的重任之一,仍然是传承和宏扬回族人光辉传统,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提高民族素质,遵纪守法、安定团结、和众兄弟民族团结友爱,把满腔热情积极投入到建设伟大强盛中国的事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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