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能否与外国人结婚?需要办理什么特殊手续?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如果与香港、台湾同胞或是外国人相爱,能否结婚?如果可以,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什么特殊手续?
惨了!不能结婚!!!
《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了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条件以及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的就可以根据自已的意愿缔结婚.
但对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缔结婚姻的情况,出于对国家利益的考虑,我国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即规定了一部分人不可以与外国人结婚.因为在特定的情况下,私人的益利要证步于国家的利益.当然这种国家利益对于私人利益的限制也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可以过分或者随意地限制私人权利而侵害了私人的合法权益.在婚姻问题上,法律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性制定,其中包括对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身份上的限制.《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当然,如果抵挡不住爱情的魅力,还是有途径结婚的。那就是,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关于手续
双方必须到生活在中国大陆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提交有关证件和证明。
具体查看:
涉外结婚的程序
http://www.law-china.com/06/cp060159.htm
参考文献:什么人不可以与外国人结婚?我想 没人会干涉吧!
可以,和普通人一样,结婚这件事和身份无关的
当然可以呢,难道有这方面的规定嘛?婚姻自由阿!
应该到外交部去办理
不能结婚。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特定公职人员包括:现役军人;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效以前;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对于其他在押的嫌疑犯,国家规定在押期间也不得同外国人结婚。
刚刚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