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症状有哪些?
我们必须提醒人们,有以下情形者要及时到医院求诊,进行检查,以了解自己是否患有糖尿病:
(1)体重减轻,找不到原因,而食欲正常者。
(2)妇女分娩巨大儿(体重>4000克)者。
(3)有过妊娠并发症,如多次流产、妊娠中毒症、羊水过多、胎死宫内、死产者(特别有先天性畸形及尸检发现有胰岛细胞增生者)。
(4)年龄超过50岁。
(5)肢体溃疡持久不愈。
(6)40岁以上有糖尿病家庭史者。
(7)肥胖或超重,特别是腹部肥胖者。
(8)有高血压、高血脂者。
(9)有反应性低血糖者。
(10)会阴部瘙痒、视力减退、重复皮肤感染及下肢疼痛或感觉异常而找不到原因者,长期使用得尿剂治疗或使用糖果皮质类固醇治疗可以使糖尿病得到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