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出于不正当目的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
所谓寻衅滋事,是指无事生非,故意找茬,肆意挑衅,滋生事端,进行破坏扰乱。具体表现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情节恶劣,主要是指结伙或持械追逐、堵截、辱骂老人、妇女、儿童的;以及其下流的语言辱骂他人不堪入耳的;结伙横冲直撞,扫荡街巷,阻拦行人、车辆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一定后果的;引起公愤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等;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务价值较大的;多次强拿硬要或多次损毁、占用公私财务的,引起公愤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以上四种行为,只要实施其中的一种,即可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