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是什么?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是什么?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机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明
确规定了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
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拟定计划生育工作的方
针、政策;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草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
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研究我国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确定
的人口控制目标,制定全国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口计划、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负
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国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
瞻性研究;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
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
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编报中央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
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制定计划生
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作的国
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结合各地实际,贯彻执行党中央、国
务院制订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编制的人口规划和人口计划拟定
并确保完成本地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计划;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制定并实施人口与计
划生育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管
理服务网络建设,建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队伍,提高队伍素质;深
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