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有何特征?
首先,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的法是协调的;
其次,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内容是相异的;
第三,各个法律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
第四,部门法既有客观基础,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
首先,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的法是协调的;
其次,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内容是相异的;
第三,各个法律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
第四,部门法既有客观基础,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