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部门法的原则有哪些?
划分法律部门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合目的性原则。应明确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助于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的全部现行法。
(2)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应考虑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数量的多少。
(3)适当平衡原则。划分出来的法律部门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细,应保持它们之间适当的平衡。
(4)相对稳定原则。考虑到未来的立法情况,作好立法预测。应以现行法为基础,但也应适当考虑正在或即将制定的法律。
(5)重点论原则。应根据某些法律的主导因素而确定其归属。
(6)辩证发展原则。法律应适应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也将随之发展变化。同时,人们认识问题的角度和水平不同,划分者主观认识的改变,就有可能导致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的改变。
划分法律部门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合目的性原则。应明确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助于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的全部现行法。
(2)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应考虑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数量的多少。
(3)适当平衡原则。划分出来的法律部门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细,应保持它们之间适当的平衡。
(4)相对稳定原则。考虑到未来的立法情况,作好立法预测。应以现行法为基础,但也应适当考虑正在或即将制定的法律。
(5)重点论原则。应根据某些法律的主导因素而确定其归属。
(6)辩证发展原则。法律应适应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也将随之发展变化。同时,人们认识问题的角度和水平不同,划分者主观认识的改变,就有可能导致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