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造假门迷雾:英达公司两任老总涉嫌犯罪(4)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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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察院公诉,黄建平于1998年4月,利用担任上海英达商业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将从四川长虹江苏分公司原经理吴良艳处收回的公款50万元,截留了10万元用于炒股。不过,因证据不足,法院未予认定。但黄建平曾挪用公款借给上海3家私营企业,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爱恨英达

四川长虹与英达公司间有着很深的渊源。英达公司原是上海市崇明县长江农场下属的子公司,在上海滩一度叱咤风云,人称“英达系”,是长虹抢滩上海的有功之臣。

范德均的举报材料称,上海英达商业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流动资金只有一二百万元。1996年3月,英达公司在上海市陕西南路成立了全国首家长虹彩电专卖店。

范德均描述:“在长虹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上海英达商业公司1996年销售长虹彩电3000万元左右,由于上海英达商业公司能够从银行开办出巨额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长虹公司的代卖销售方式在自己几乎没有(租用)一平方米库房的情况下,1997年度(1996年2月1日至1997年元月6日亦即四川长虹1997年的会计年度)销售长虹彩电达2亿多元。”

本刊记者调查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英达公司在中山北路831弄建了一栋大厦,后成烂尾工程。四川长虹于1997年以不到8000万元的价格从英达公司手里买下了这栋楼。之后,长虹集团在这栋楼前还盖起了三层小楼。

1998年5月18日,上海长虹大厦落成。随后,长虹集团上海分公司成立。

2005年前后,陷入APEX骗款陷阱的四川长虹将这栋大厦拍卖给了上海大西洋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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