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造假门迷雾:英达公司两任老总涉嫌犯罪
新年伊始,一起离职员工实名举报“老东家”的财务丑闻在证券市场投下重磅炸弹,老牌家电巨头四川长虹在扭转颓势的路途上再度跌入泥潭。
根据举报内容,四川长虹涉嫌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和虚增销售收入约50亿元。
三次举报
风波起于一个叫范德均的男人。范现年43岁,四川省射洪县人,他与长虹间的恩怨起于十年前的一场官司。
根据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2000)涪刑初字第21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范德均挪用公款炒卖承兑汇票,并将利差据为己有;假借商业单位名义销售公司货物窃取返利,金额达77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
时任长虹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的范德均因此被判入狱,获刑7年,并赔偿四川长虹778711元。
范德均认为,四川长虹报了假案,导致他含冤入狱,他没有侵占过长虹公司一分钱。
范德均在举报信中细数四川长虹1998年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的事实和方式,并进而提出四川长虹1999年度配股属于非法行为。他指证,1998年度应收商业承兑汇票71份,共计22.5亿元,均为四川长虹作假结果。此外,四川长虹还重复记录销售旺季收入,这部分的金额约为20亿元。同时,该年度四川长虹还有多项损失未全额实际计入,也没有进行存货跌价、坏账计提会计处理。
范德均说,这已是他第三次举报四川长虹。
2002年,刚服刑两年的范德均在狱中向国税总局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据称,国税总局曾委托四川国税成立专案组进驻调查,调查进行了2个月,因证据不足调查未果。
2005年5月,范德均减刑1年10个月,刑满释放。范德均的委托律师、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薛昌告诉本刊记者,出狱前的半年内,范德均曾被“关禁闭”,他分不清白天黑夜,靠每天在墙壁上画横竖线来标记日期。
出狱后,范德均花了两年时间四处搜集证据。2007年,范德均再次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绵阳国税认为,范德均提供的证据不够完整和清楚,需要他本人到绵阳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但范德均不愿回到绵阳,因此该案至今未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