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造假门迷雾:英达公司两任老总涉嫌犯罪(2)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16  
宽屏版  字体: 小 | 中 | 大 | 超大  

最近一次举报始于2009年年底,举报事实增加了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一项。

四川省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向《瞭望东方周刊》证实,该局已于2月20日正式受理了该举报案,一切都在按程序进行,但对之前媒体报道的“4月中旬之前将作出结论”的说法予以否认:“我们从未披露过这样的信息”。

澄而不清

范德均的举报掀起轩然大波。2月25日,长虹针对当日媒体相关报道发布公告,对所有的举报内容均予否定,称公司历年财务报告中各会计事项的确认和处理均符合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历年披露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发表声明说,举报人范德均是在要挟不成的情况下,开始四处散布不实言论,中伤、诋毁长虹公司声誉。

交锋的火药味变得越来越浓。2月26日,四川长虹拿出范德均的一封书信,证明他举报是为了给自己翻案,涉嫌报复公司。

3月1日,与范德均熟悉的知情人士向媒体提供了两份新证据,拟证明四川长虹曾试图通过给范德均的一套房子办产权证为条件要求其噤声。

2009年5月25日,范德均向四川长虹打了一个申请报告,要求长虹给自己办理1998年12月已经缴清房款的长虹电子集团高水第五福利区一套房子的产权证。

在范德均提供给本刊记者的“福利分房申请”材料上可以看到这样的批示内容:“请法务部协助要求范德均不得做出任何有损长虹利益的行为”。

刘海中将此举斥为蓄意报复。

3月7日晚间,范德均开通实名博客,继续举报四川长虹涉嫌“财务造假”,并张贴了多份材料。

长虹方面坚称财务报表没有问题,并未作出新的回应。

第一页    上一页    第2页/共6页    下一页    最后页
第01页 第02页 第03页 第04页 第05页 第06页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