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盗墓笔记》遭网店盗版看淘宝网侵权问题
最近,一起出版商状告淘宝网和卖家侵权的案件在网上热炒。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中国友谊出版公司诉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杨某、李某侵权专有出版权纠纷一案。《盗墓笔记》是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和磨铁文化公司共同出版的畅销小说。原告指出淘宝网上有众多网店贩售盗版的《盗墓笔记》,杨某、李某就是其中的卖家。原告认为杨某、李某有侵权盗版行为,而淘宝网没有尽到严格审查的义务,同样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此案中的杨某和李某确实出售了盗版书籍,侵犯了友谊出版公司的出版权。然而他们只是众多淘宝卖家中的一员,还有很多销售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的网店,他们只是不幸的替罪羊罢了。而淘宝网辩称自己只是网络交易平台而不是交易的当事人,已经对卖家的身份证进行了审查,尽到了法定审查义务。不应为杨某和李某承担责任。而原告方律师认为经营图书和音像制品一定要有图书报刊零售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而淘宝只是审查了店家的身份证件,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我们希望淘宝能吸取这个教训,对所有的网店都按照法律规定去做,没有营业执照的店都取缔掉。”
站长网Admin5.com扬扬认为淘宝网确实负有一定的责任,它没有一个严格完善的盗版商品审查制度是造成目前网店盗版泛滥的主要原因。然而,要做到对每家网店进行严格的商品审查是极其困难和需要大量资金的。淘宝网上有数以万计的网店卖家,如何能做到每家店都严格的审查呢?而且淘宝网上商品种类众多,淘宝网也无法完全识别哪些是盗版哪些是正版。因此目前只能对卖家进行严格的实名身份审查,在发现问题的时候及时找到卖家追究其责任。
造成目前网络交易侵权问题严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者维权的困难性。对网店进行取证是个繁杂的过程。首先要购买盗版书籍保存交易记录,然后将书籍寄给淘宝证明其为盗版,一家店取证还好,如果是上千家以上的店来取证的话,基本是不可能的。而且就算取得证据,在付诸法律的时候也存在着诸多困难。所以就算有人想管,也是力不从心。
网络交易是一个特殊的平台,淘宝作为第三方中介平台对商品的审查还是不够的,而法律上面的空白也使网络交易在规范化管理上还有很多漏洞。在我国侵权和盗版问题本就严重的环境下,蔓延到网络交易平台是必然的。打击盗版维护版权的路还很艰难。如果想要彻底根除盗版侵权问题,不仅要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还要在本质上彻底根除盗版。而维权者也要积极站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网络交易朝更规范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