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李鬼网站小心被罚款
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扬州首起网站侵权案进行了审理。最终,法院认为被告涉嫌侵犯原告著作、财产权,叫停该网站,并赔偿原告1万元经济损失。
去年1月,张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建立了一个电话号码网,并将该网站在工商部门备案,后开始上线运营。同年8月12日,张建将该网站的所有权和使用网页的著作、财产权,无偿地转让给了朋友安明。去年9月21日,安明在浏览网页时,偶然发现一家网页的布局、配色、图片等方面与自己网页相似,安明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于是一纸诉状将对方网站拥有者刘天告上了法庭,要求关停网站、道歉并赔偿3万元。
法院通过调查认为,安明提供的证据证实其网页内容的布局,具备了一定的独创性,体现了设计人员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安明对涉案网页依法享有著作、财产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刘天的网页各方面情况与安明的网页构成了实质性的相似,刘天的网页侵犯了安明依法享有的著作、财产权。
最终,法院判决要求,刘天立即关停其涉案侵权的网站,通过媒体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安明1万元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