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6月29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科普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科普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科普工作的质量、水平和实效。
路甬祥指出,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保证科普法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科协和各社会团体要通力协同,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开展科普活动。要努力增强科普工作实效。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普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自觉参与的方式。要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保障公民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围绕科普法的重点内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科普工作规划制定、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馆设施建设及开放、科普事业税收优惠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科普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科技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王志刚在座谈会发言时说,科技部以贯彻实施科普法为契机,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为主要任务,把普及科学技术摆在了与创新科学技术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科技部完善科普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大力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他表示,“十二五”科技部将会同全国人大加强科普法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深入落实科普法。同时,争取尽快制定《科普法实施条例》,将科普法的原则规定细化为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10年来,在科普法的推动下,我国科普事业成效显著。2010年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3.27%,比2001年提高1.87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科普人员175.14万人,每万人口拥有科普人员13.06人。全国共有各类科普场馆1511个,科普画廊23.73万个,城市社区科普活动专用室7.32万个,农村科普活动场地41.46万个。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