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转型与建设和谐社会

分类: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中国政治 ,
作者: 王和平,汪彩云 编著
出 版 社: 中国社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5-1字数:版次: 1页数: 159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8725505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政府公共管理的本质在于运用公共权力、把人、财、物和信息等各种资源合理地组织起来,协调政府内外各种关系,经过组织、领导、控制等一定的行政过程,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实现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政府转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政府转型的现实地位
一、“和谐社会”基本内涵解读
二、政府转型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
三、和谐社会建设中政府转型面临的挑战
四、和谐社会建设中实现政府转型的对策
第二章 政府转型的历史发展轨迹
一、从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到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政府转型的重大转折点
二、建设和谐社会是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继承和发展
三、发展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
四、在政府转型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新的发展方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第三章 政府转型的关键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发展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政社会向公民社会发展
第四章 政府转型的落脚点
一、以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为内容的政府转型期到来
二、社会公平应从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做起
三、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
四、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
第五章 政府转型的动力
一、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建设和谐社会夯实了基础
二、行政体制改革仍属于阶段性和过渡性的改革,其中存在的问题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转型与建设和谐社会
第六章 政府转型的技术平台
第七章 政府转型的攻坚点
第八章 政府转型的观念基础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政府转型的现实地位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在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一、“和谐社会”基本内涵解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阐述:“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我们党新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思考的新突破。认真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特征,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政府转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民主法治”
所谓“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撑。”这一论述清楚地表明,民主法治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而且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将民主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政治保障,为我们坚定不移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将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首要内容,超越了传统的和谐社会观,从而使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追求具有了新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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