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司法考试试题归类主题讲座: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

分类: 图书,考试,法律考试,司法考试,真题解析与模拟试卷,
品牌: 汪海燕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页码:258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7562033625
·条形码:9787562033622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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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作者在编写《十年司法考试试题归类主题讲座: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时深深体会到,每一道试题都是有生命的,都可以进行知心对话的。而且,如果以每道题的主要考点为联系点来归结,可以发现每一道都是属于某一个试题家族的,在一个试题家族中,每一道试题都是有兄弟姐妹乃至表(堂)兄弟姐妹的。也就是说,很少有孤单单的某一道试题的情形出现,在每一道试题周围都可以发现为数众多的相同试题、相似试题等。为此,《十年司法考试试题归类主题讲座: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编排体例,作者层层递进的安排了如下阶梯式信息:
1.对于数量庞大的客观题,按照部门法以及较大的部门法的考查知识点主题,对4000多道真题作了科学、合理的归类;在每一个主题之下,按照年份由新到旧地进行排列;为便于读者查阅,每一道试题题干后面都附有年份、卷别、题号等信息。
2.对于某些部门法学的主观题,我们按年份由新到旧地进行排列。
3.每一道试题的题干与答案分开排列,这样方便读者独立思考做题,起到模拟热身的作用。在每一试题的答案给出上,凡是当年答案与今天的答案不一致的,我们会坚持给出后者,以突出“旧题新做”的严格要求,并体现《十年司法考试试题归类主题讲座: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答案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对应对2009年司法考试的应有价值。
4.对于一个主题之下的多道试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在后文选取其中的几个主要点(方面)作重点解析,
本丛书既然定位于对于过往十届试题的“分类解读”,对于这些浩如烟海的试题如何做到精确的归类,找出其精妙的灵魂考点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我统览全搞发现,作者们做的很精细,这样的调整、整合,精益求精,能够保证形成清晰、精准、体系化的灵魂考点主题及其解读。这样,这些经年累积下来具有相同、相似的考试主题的命题是怎样围绕这个知识点主题而渐次展开丰富的考点体系的,才能一一清晰展现。
编辑推荐《十年司法考试试题归类主题讲座: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为您讲述十年试题匠心归类,主题讲座足多创意,十位名师联袂汇纂,扛鼎之作一时无双。
目录
刑事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客观题部分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刑事诉讼中的国家机关与参与人
三、职能管辖与审判管辖
四、回避
五、刑事辩护与刑事诉讼代理
六、刑事证据制度
七、强制措施
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九、立案程序
十、侦查程序
十一、审查起诉程序
十二、第一审程序
十三、自诉程序
十四、简易程序
十五、第二审程序
十六、死刑复核程序
十七、审判监督程序
十八、执行程序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一、司法制度概述
二、法官制度
三、检察官制度
四、律师制度
五、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六、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七、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八、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责任
九、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
主观题部分
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的命题规律与趋势:十年综述
主观题题目
一、2008年
二、2007年
三、2004年
四、2002年
五、2000年
六、1999年
七、1998年
主观题参考答案
一、2008年
二、2007年
三、2004年
四、2002年
五、2000年
六、1999年
七、1998年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
客观题部分
民事诉讼法
一、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
二、民事争议的主管
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四、管辖的特殊问题
五、当事人确定
六、共同诉讼人与第三人
七、诉讼代理人
八、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九、送达
十、法院调解
十一、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十二、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十三、普通程序中的一般情形
十四、普通程序中的特殊情形
十五、简易程序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
仲裁法
一、仲裁总论
二、仲裁协议
三、仲裁程序、裁决、调解与和解
四、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
五、仲裁保全与回避
主观题部分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主观题的命题规律与趋势
主观题题目
一、2008年
二、2007年之一
三、2007年之二
四、2006年
五、2005年之一
六、2005年之二
七、2004年
八、2003年
九、2002年
十、2000年之一
十一、2000年之二
十二、1999年之一
十三、1999年之二
十四、1998年
主观题参考答案
一、2008年
二、2007年之一
三、2007年之二
四、2006年
五、2005年之一
六、2005年之二
七、2004年
八、2003年
九、2002年
十、2000年之一
十一、2000年之二
十二、1999年之一
十三、1999年之二
十四、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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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我们能够从历届司考真题中学到什么?
一、为什么要重视历届司考真题
几乎每一个参加过和将要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可能都知道往届的考试命题复习对复习应考司法考试的重要性。司考加上前身的律考,自1988年以来到2008年,我国迄今为止共举行了18届,尤其自1996年以来,这一考试的命题形式或命题难度、考试范围都逐渐稳定、固定下来,形成了相对稳定、固定的司考复习教材、必读法律法规、命题专家、命题形式、命题难度、考试组织制度等要素。作为一项将长期存续下去的职业资格型考试,在命题上将保持相当的稳定性乃至重复性。这样,考生一定要非常熟悉这个考试的命题思路、命题规律等。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此处的知“彼”就是要对司考命题思路与规律了然于心,方能有针对性地复习,以收事半功倍之效。要做到尽快的“知彼”?认真研习司考真题无疑是最有效的方式。只有重视历届真题,认认真真地作答每一道真题,方能尽快尽量地熟悉其命题规律,培养良好的解题思维能力和良好的解题技巧。正所谓“从真题中发现规律,从规律中掌握方法”。
二、如何善于从历届真题中学到有用的知识?
作者在编写本书时深深体会到,每一道试题都是有生命的,都可以进行知心对话的。而且,如果以每道题的主要考点为联系点来归结,可以发现每一道都是属于某一个试题家族的,在一个试题家族中,每一道试题都是有兄弟姐妹乃至表(堂)兄弟姐妹的。也就是说,很少有孤单单的某一道试题的情形出现,在每一道试题周围都可以发现为数众多的相同试题、相似试题等。为此,本书的编排体例,我们层层递进的安排了如下阶梯式信息:
1.对于数量庞大的客观题,按照部门法以及较大的部门法的考查知识点主题,对4000多道真题作了科学、合理的归类;在每一个主题之下,按照年份由新到旧地进行排列;为便于读者查阅,每一道试题题干后面都附有年份、卷别、题号等信息。
2.对于某些部门法学的主观题,我们按年份由新到旧地进行排列。
3.每一道试题的题干与答案分开排列,这样方便读者独立思考做题,起到模拟热身的作用。
文摘客观题部分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刑事诉讼法》第15条
1.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2—66,多)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2.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2007—2—36,单)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终止审理
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 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2006—2—79,多)
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