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与变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分类: 图书,经济,经济理论,
作者: 王磊 著
出 版 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195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0588016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试图创立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与变迁的理论模型,并试图通过将这一模型运用到对中国实际问题的分析中来证明此模型的科学性,这一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首先,研究视角的创新。从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审视了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通过这一不同研究视角,对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和分析。其次,建立了单一供给主体、两主体、三主体供给公共产品的非均衡模型。通过对模型条件的严格假定和严密论证得出了单一供给主体、两主体、三主体供给公共产品将达不到供需均衡。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两主体供给和三主体供给公共产品可以改善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与效率。再其次,将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纳入到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建立了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标准的理论模型,并通过对威廉姆森模型的扩展界定了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边界。对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变迁的原因、条件、类型及效应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建立双层次互动进化博弈制度变迁模型阐释了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变迁的策略选择。最后,运用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及变迁的理论框架分析了中国基础教育供给问题,并利用与前人不同的标准对基础教育供给主体的选择做出了判断。通过分析认为,在二定的条件下将部分基础教育产品由政府部门交给市场和自愿供给主体供给可以节约交易费用,提高其供给的效率。基础教育供给体制改革方案的制订要同时考虑各个博弈主体的利益,鼓励地方政府、市场供给主体、自愿供给主体和基础教育的消费者通过多种合法渠道参与基础教育供给体制改革方案的制订。
作者简介
王磊,男,1981年1月出生,山东潍坊昌乐人,现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分别于2002年、2005年在山东财政学院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5年考入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专业,师从樊丽明教授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公共经济理论与应用的研究。先后在《财贸经济》、《经济体制改革》、《财经问题研究》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1篇被《财政与税务》全文转载,1篇被《经济研究参考》转载,并参与财政部、山东省社科基金、山东省科技攻关项目等省部级课题多项。
目录
第1章 引言
1.1问题的提出
1.2主要概念界定
1.3结构及研究方法
1.4主要创新与不足
第2章文献述评
2.1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理论述评
2.2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理论述评
2.3小结
第3章公共产品供需的非均衡模型与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
3.1公共产品供需的非均衡模型
3.2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
第4章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4.1 公共产品供给活动的交易属性及供给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
4.2影响公共产品供给中交易费用的因素
4.3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的标准:一个理论模型
4.4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边界的确定:威廉姆森范式的扩展
第5章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变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5.1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变迁的形式
5.2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变迁的原因、条件及类型
5.3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变迁的策略选择——双层次互动进化博弈制度变迁模型
5.4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变迁的效应
第6章 中国基础教育供给主体选择与变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6.1 中国基础教育的多元供给机制
6.2中国基础教育供给主体选择
6.3中国基础教育供给主体变迁
第7章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2章文献述评
2.1 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理论述评
2.1.1 公共产品政府单一供给主体理论
霍布斯在其完成于1651年的《利维坦》一书中对国家的论述,体现了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思想。霍布斯认为公共产品的利益和效用是由个人享有,但个人本身难以提供,而只能由政府或集体来提供。该理论成为其后公共产品理论最根本的理论基础之一。其思想是,社会上的个人是自由平等的,为了保卫和维护自身的利益,但又无力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来做到时,个人通过相互间的契约而创造和形成了国家与政府。霍布斯指出,国家的本质“用一个定义来说,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个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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