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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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4印刷时间:开本: 大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GB7000.217-200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598-2-17:1984《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17章: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和1990年第2号修改件。
本部分与IEC 60598-2—17:1984+A2:1990的主要差异为:做了编辑性修改,将IEC标准范围中对适用光源的规定改为“电光源”。 。
本部分代替GB 7000.15—2000。
本部分与GB 7000.1 5~2000的主要差异包括:
——引用标准GB 7000.1—1996改为GB 7000.1;
——“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改为“灯具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标准号由GB 7000.15改为GB 7000.217;
——“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
——“制造厂”改为“制造商”。
目录
前言
IEC前言
1 范围
2一般试验要求
3定义
4灯具分类
5标记
6结构
7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8接地规定
9接线端子
10外部和内部接线
11防触电保护
12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13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14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耐热、耐火和耐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