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运作:法律实务与案例

分类: 图书,法律,经济法,证券法,
作者: 邹菁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362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03693199包装: 平装作者简介
邹青,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会员,上海欧美同学会法律分会理事,静安区十佳优秀非诉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复旦一香港大学EMBA。专注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建筑房产法的理论和实践。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运作、公司并购、私募融资、公司IPO、公司破产清算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并以英语为工作语言代表多家海外基金、外国公司在国内的项目或公司并购提供尽职调查、法律策划、交易流程设计、文本制订、交易过程监控等涉外法律服务。服务的领域涉及能源环保、高科技、房地产、教育、贸易、酒店,仓储物流等。在核心刊物和重要报纸发表多篇法律专业论文。多次受邀担任大型论坛的主持人和演讲嘉宾,以及作为SMG第一财经“头脑风暴”节目嘉宾。
目录
【总论篇】
1.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1.1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
1.1.1私募股权基金的起源
1.1.2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
1.1.3私募股权基金与其他投资基金的比较
1.2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概况
1.2.1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
1.2.2本土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
1.2.3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现状
【募集篇】
2.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模式
2.1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
2.1.1《公司法》规制下的PE
2.1.2创业投资企业的独特之处
2.1.3内、外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比较
2.1.4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2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
2.2.1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模式
2.2.2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主体
2.2.3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
2.3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
2.3.1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
2.3.2有限合伙协议的核心条款
3.私募股权基金的内部治理
3.1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
3.1.1一般公司的内部治理
3.1.2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内部治理
3.2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
3.2.1 以受托人为核心的信托合同架构
3.2.2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权力机构
3.2.3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制度缺失
3.3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
3.3.1谁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3.2有限合伙人的“避风港”条款
3.3.3本土基金内部治理结构的妥协
4.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案例
4.1 三种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模式的比较和选择
4.2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案例
4.2.1深创投
4.2.2深圳达晨
4.3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案例
4.3.1中信锦绣一号
4.3.2中信锦绣二号
4.3.3太平洋深蓝一号
4.4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案例
4.4.1深圳南海成长
4.4.2温州东海创投
5.几种特殊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
5.1产业基金
5.2政府引导基金
5.3反向募集基金
5.4委托管理型基金
6.外资如何募集设立人民币基金
【运作篇】
7.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流程
8.私募股权基金如何签署Term Sheet
9.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管理
10.私募股权基金的上市退出
11.私募股权基金的其他退出方式
【实务篇】
12.私募股权基金募集及运作的律师实务
附录
媒体评论
私募基金在中国的投资创造了有目共睹的财富,本土势力也已逐渐生根发芽。私募基金的运作相当复杂,但主要包括三部分:募资、投资和监管。本书系统地阐述了这三部分的法律关系以及实际的操作方法,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入门书。书中的案例更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凯雷集团亚太区董事、总经理何欣 VC/PE是企业资本价值的发现者和挖掘者,其机制在中国的引入和完善,对中国资本市场从过度投机逐渐向价值投资方向的回归必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本书作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诠释了VC/PE的募集和运作程序,为读者提供了可借鉴的操作指引。——优势资本合伙人、总裁吴克忠 本书汇集了大量的信息,尤其从法律架构和实践方面,描述了中国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PE投资业的概貌,结合西方成熟经验和中国具体国情,给行业参与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也将有助于推动本土的PE行业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会利平 在中国,VC/PE是一个年轻的行业,充满着机遇和挑战。本书作者以案例为线索,从法律的角度通过实证手法对本土VC/PE的发展历程进行全面的剖析,为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了全新的视野和可操作性指引。——达晨创投北京公司董事、总经理晏小平本书是不可多得、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的私募法律实务指引。——阿谢资本首席合伙人林晓峰
书摘插图
1.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1.1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PE),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主要向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利的一类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早期主要是指向非公开上市的私人股权进行投资,所以也称私人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这类投资从投资对象上主要区别于向公开证券市场的投资,其放弃了资本的流动性来追求长期资本的更高的收益。私人股权投资在后期的发展中尤其在中国更多地体现出其募集方式的非公开性,即向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不通过广告或变现公开的方式进行募集,并以此区别于公募投资基金。
狭义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也称Pre.IPO期间的私募股权投资。广义的私募股权基金则涵盖了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的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成长型投资、并购型投资、Pre—IPO型投资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m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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