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7-2008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

分类: 图书,工业技术,环境科学,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 40000版次: 1页数: 5印刷时间: 2009/01/01开本: 大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138020922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铅蓄电池工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铅蓄电池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到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11月21目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标准的实施
书摘插图
1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成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470-87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11914-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
指单位量(kVAh)产品的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末端处理前)。该类指标主要为废水产生量及污染物产生量。
3.3蓄电池
指能将化学能和直流电能相互转化且放电后经充电能复原重复使用的装置。
3.4铅蓄电池
指电极主要由铅制成,电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种蓄电池。一般由正极板、负极板、隔板、电池槽、电解液和接线端子等部分组成。
3.5启动型铅蓄电池
指用于启动活塞发动机的汽车用铅蓄电池和摩托车用铅蓄电池等。
3.6动力用铅蓄电池
指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车用铅蓄电池、牵引铅蓄电池和电动工具用铅蓄电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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