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快乐与发展课程教师教学用书 中班 上册

分类: 图书,社会科学,教育,各级教育,
作者: 幼儿园快乐与发展课程编写组 编
出 版 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33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309444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幼儿园快乐与发展课程力图表达和践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和《北京市贯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所倡导的幼儿教育理念。在实践中,紧紧抓住尊重、适合、快乐、发展四个关键点,建构起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及发展规律的课程,引导教师改进教育过程,提高教育质量。
“尊重”是要求教师做到《纲要》提出的“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要实现这样的“尊重”,需要教师努力克服过去已经习以为常的、从成人角度出发的思维习惯,去了解、理解、接纳幼儿的一系列特点,不把幼儿的特点当缺点。
“适合”是指教师在制订教育目标、确定教育内容、创设教育环境、实施教育过程时
都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学习特点、发展水平和情感需要,克服小学化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程模式,真正做到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践最适合幼儿特点的课程和教学表达方式。“尊重”和“适合”是相伴相生、同时存在的,“尊重”是理念层面的指导思想,“适合”是实践层面的具体行为。“适合”是实现“尊重”的路径。
这里的“快乐”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表面层次的快乐,即幼儿在园时心情高兴和愉快;另一方面深层次的含义是指幼儿在各项活动中获得成功时体验到的发自内心的成功感、胜任感和自信心。这两个层面的快乐相辅相成.,构成幼儿在幼儿园的快乐生活。但是快乐不仅仅是幼儿阶段教育的全部意义,而且还应是让幼儿在感到快乐的同时,获得全面的、充分的、最佳的发展。
这里强调的“发展”也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即幼儿要在当前获得充分的发展,每天有所进步,同时这种当前的进步又应有利于幼儿将来的发展,有利于他们入学以后的学习,有利于他们终身的可持续发展。“快乐”和“发展”相互促进。因为只有幼儿是快乐的,他们才有可能主动活动、积极好学,获得良好的发展。反过来,幼儿在成功、进步时必然是高兴的,觉得自己很棒、很有价值,这种发展又使幼儿发自内心地感到快乐。
我们不仅关注幼儿现在的快乐,而且也关注幼儿将来的快乐。让幼儿在快乐中学习、在快乐中发展是我们对幼儿、对幼儿教育的期望。
目录
第一部分总论
一、快乐与发展课程的特点
二、快乐与发展课程的基本思想
(一)几个重要概念
(二)快乐与发展课程遵循的原则
(三)快乐与发展课程的课程机制
(四)各年龄班的主要活动方式
(五)快乐与发展课程需要的园内支持系统
三、本册教师教学用书编写和使用说明
(一)关于巾班课程的实施
(二)关于中班课程的特点
(三)关于中班教材的特点与建议
(四)关于本书的日常生活
(五)关于本书的区域活动
(六)关于本书的集体活动
(七)关于家园共育
第二部分目标与教育内容
一、9月目标与教育内容
(一)9月目标及内容与要求
(二)第一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三)第二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四)第三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五)第四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二、10月目标与教育内容
(一)10月目标及内容与要求
(二)第一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三)第二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四)第三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五)第四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三、11月目标与教育内容
(一)11月目标及内容与要求
(二)第一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三)第二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四)第二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五)第四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四、12月目标与教育内容
(一)12月目标及内容与要求
(二)第一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三)第二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四)第三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五)第四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五、1~2月目标与教育内容
(一)l~2月目标及内容与要求
(二)第一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三)第二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四)第三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五)第四周目标与落实途径
书摘插图
第一部分总论
二、快乐与发展课程的基本思想
幼儿园快乐与发展课程是在国家和北京市的学前教育政策,多种心理学、教育学理论,特级教师、一线教师的实践以及“九五”“十五”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提出了如下一些思想和操作性做法。
(一)几个重要概念
1.课程观
幼儿园的课程是在幼儿园有准备的环境中发生的,能够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并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各个环节、各种活动的总和。这样的课程要求我们充分认识一日生活对幼儿的发展价值,重视生活活动、活动区活动、集体教学活动、户外活动等的教育作用,利用幼儿在园的一切活动促进他们快乐地发展。
2.儿童观
幼儿是与成人人格平等的独立个体。他们是学习与发展的主人。幼儿有着与成人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自己独特的思维和学习方式,同时他们之间又有明显的个体差异。他们享有生存权、被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四项基本权利。教师必须尊重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思维、学习方式,以适合他们的方法与他们互动。
3.教师观
教师与幼儿人格平等。在游戏和各种活动中,教师是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支持者、鼓励者、合作者、引导者。他们同时也是维护、实现幼儿四项基本权利的人。他们应尊重幼儿的能力和个性,关注并应答他们的发展需要。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主人。
保育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尤其在生活环节中,他们是对幼儿有特别教育意义的人。
4.学习观
学习是指幼儿因经验引起的心理倾向、能力、行为的比较持久的变化。幼儿是学习的主体。他们的学习是渗透于生活和游戏中的自然化、多样化、愉快而有意义的过程。幼儿的学习通过他们与环境相互的作用而实现。
“学”和“习”是相互关联又有区别的活动。“学”是指学新的知识、技能、方法等,“习”是指练习、实践、巩固“学”到的东西,同时在“习”的过程中可能既有新的发现、体验、感悟等,又有“学”的成分。所以,如果只有“学”没有“习”,学习的效果一定不好,因此需要做到“学而时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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