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

分类: 图书,管理,一般管理学,经营管理,
作者: 刘登阁编著
出 版 社: 中国三峡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7-1字数: 300000版次: 1页数: 315印刷时间: 2007/07/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223308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原罪”是一个舶来的宗教名词,却在右国企业界成了一个正宗的中国式拷问。从牟其中到杨斌,从仰融到周正毅,中国的富豪们一个接一个出事,使得一些企业家身上的原罪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沉重话题。所谓原罪,简言之,是指一些企业家或者“第一桶金”来路尴尬,或者利用国家资源在短期内积累起令人咋舌的巨额财富。到底是认真查处、严厉打击,还是宽容对待、既往不咎,大家莫衷一是。或许我们能从激励的讨论中,寻求到中国企业前进的正确方向。
内容简介
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重庆卫视……数十家电视传媒;《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上百家纸制媒体;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中华网……大型网络传媒。都在围绕着中国企业“原罪”的问题进行着热烈的讨论。 当我们讨论原罪,追不追究企业家以前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怎样的尺度追究还是次要的,关键是这一切都过去了,自今日始,任何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现行法律的规定,谁敢以身试法就一定要接受处罚,再不能以任何借口包庇企业继续违法犯罪。这样才可能营造出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而公平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什么是原罪
原罪的本义及延伸
资本原罪与发达国家早期资本积累原罪
中国式原罪的难言之隐
原罪的类型
第二章 原罪之源
制度不完善和社会转型的先天不足
政策和法律的后天失调
滋生原罪的社会环境
第三章 怎样看待原罪
追究派
反对派
折中派
对待原罪应有的态度和化解之道
第四章 原罪的悖论、赦免和救赎
原罪悖论
原罪可不可以赦免
原罪可不可以赎买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富豪
第五章 高官纵论民企原罪
全国政协副主席刘延东:主张不争论民企原罪,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清算民企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绩
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对民企创业初期不规范要宽容
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民企原罪的说法站不住脚
第六章 学者纵论民企原罪
茅于轼:企业家参与财富创造过程原罪观点很危险
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善待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民企原罪不应成为阻碍民企发展的包袱
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辛向阳:“富人原罪”与“仇富心理”
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秋风:正确对待原罪,首先要承认原罪是过去式
第七章 知名媒体论原罪
法制日报:用理性和法律化解民企原罪难题
中山日报:民企原罪争论中的运动式思维
第一财经日报:民营企业老总发表公开信息建议区分民企原罪
信息时报:解决官企原罪比民企原罪更急迫
人民网:破解民企原罪:反腐重点不应是反富
证券时报:从李瓶儿的“四桶金”谈民企原罪
第八章 “公路大王”张荣坤沉浮录
出身贫寒,少年打拼
落子上海,横空出世
低调行事,高调扬名
青梅竹马,如影相随
成也路桥,败也路桥
揭开谜底,一声叹息
一石激起千层浪
石落水底,漩涡犹在
第九章 大喜大悲的流星富豪杨斌
布满谜团的前期履历
备受质疑的第一桶金
由实业家向资本家的转化
风光无限之后的大逆转
从特区长官沦为阶下囚
回荡在历史天空中的反思
第十章 走向囹圄的黄宏生
节俭、朴实的亿万富豪
一波三折创业路
从辉煌之巅走向囹圄
是谁把黄宏生送进了监狱
沉舟侧畔千帆过
第十一章 周益明:落入法网的收购大王
自古英雄出少年
以负资产收购明星
巧言如簧,颜之厚矣
“精明”背后
第十二章 张海:“资本运营大王”终折戟
从“藏密大师”转向“资本玩家”
入主健力宝
风雨飘摇健力宝
最后的晚餐
教训与反思
第十三章 一代“标王”胡志标的荣与衰
四千元起家
开创了中国影碟机的一个时代
“标王”落马
管理混乱
重用妻子
缺乏理性
资金链断裂
第十四章 “涂料大王”周伟彬: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从辉煌走向阑珊
真的是百富榜惹的祸?
让个人财富顺利通过法律的检测仪
富豪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
第十五章 周正毅梦断资本游戏
扑朔迷离的第一桶金
香港、上海尽驰骋
九天折翅堕末路
案发突然
情场善舞长袖
第十六章 吴志剑:从“商业天才”到阶下囚
第一桶金
事业全面开花
命运拐点
最后的表演
谁打败了吴志剑
第十七章 “资本狂人”顾雏军:人生能有几回赌
成长初始
神秘的“资本玩家”出其不意地登场
疯狂的收购行动
败局已定
偶然中的必然
第十八章 枭雄唐万新的穷途末路
第一桶金
屡战屡败的创业史
资本市场舞蹁跹
冒险家的沦陷史
第十九章 “亿万富姐”吴英的暴富神话黯然落幕
农家女演绎一夜暴富神话
危机中的女富豪
祸起高利贷
神话为何提前破灭
“吴英事件”的背后是什么
结束语 富豪的原罪、不安全感及其他
书摘插图
第一章 什么是原罪
资本原罪与发达国家早期资本积累原罪
其实,私有财产的原罪说起源于欧洲。在中世纪的西欧,著名神学家圣奥古斯丁和教会其他人士认为私有财产起源于原罪。这位神学家在《对圣约翰的评论》中指出,在人类尚未堕落时,亚当吃禁果之前,并无私有财产。而原罪引来了贪欲,贪欲使人们在耕种土地时为“你的”、“我的”而争斗,私有财产就产生了。
私有财产既然起源于原罪。就意味着它是先天非道德、非正义的。中世纪神学家和农民的理想社会中没有私有财产。格劳斯的《中世纪的社会乌托邦》说,在那里,“我的”一词不知为何物。方济各会派的修士们否定私有财产,他们认为财产是异教的信仰,而穷困才是真正的信仰。将个人的全部所有给予穷人,是基督徒的必要条件。谁想得救谁就得这样做。1370年,法国南部华尔多教派成员衣着朴素,赤脚或只穿拖鞋,不带钱财,四处巡游传教,以听讲者的施舍为生。
神学家们对私有财产的否定,制约了欧洲私人财产权利的发展。当然,实际上,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突破这些清规戒律。中世纪,封建领主的土地财产权利和农民的私人财产权利一直在缓慢地、悄悄地扩大。1215年,英国《大宪章》从法规方面初步确立了私人财产权。启蒙运动兴起之后,最终解决了与私人财产权相关的观念问题。正如约翰洛克所说:我的劳动使它们(指任何自然物品)脱离原来所处的共同状态,确定了我对它们的财产权。洛克就这样界定了私有财产的起源。同时,他又通过天赋人权和契约理论,论证了私有财产权应当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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