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指导书系2-行政处罚法实务指导

分类: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张永海,郭丽芳著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版次: 2页数: 392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802266940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书以服务于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为宗旨。通过对行政处罚法逐条进行实务解答,明确适用每个法条的要点和难点,对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作出释解和指引,对一些最新的批复和答复作出详细解答,使行政执法人员能更好地了解行政处罚法的立法意图,拓宽对行政处罚法有关背景知识和理论的了解,更好地应对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此外,本书的观点尽可能地采用通说。
内容简介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于近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市县,难点也在市县。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
“行政执法指导”书系自2007年初出版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支持与肯定,考虑到当前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书系结合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行政法理论实践的最新发展,进行了再版修订。
本书系作者来自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和高校法学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写作内容紧扣法条,结合实践,着力于解决具体问题。本书系旨在帮助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对依法行政全面深入的认识、理解和应用。
作者简介
张水海,男,1976年出生,汉族,江西省鄱阳县人。法学博士研究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备案审查处干部。
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经济导报》,《社会科学论坛》、《社会科学家》、《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文章17篇,其中一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如何看待“行政处罚”这种现象?
二、行政处罚应该由什么样的主体来实施?行政机关作为处罚主体时,要注意些什么?
三、行政处罚应当对谁实施?任何违反行政法规定的人都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吗?
四、在实践中,如何划清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界限?
五、行政处罚有哪些不同于行政强制执行之处?
六、执行罚算不算行政处罚,是否也要遵循行政处罚法?
七、行政处罚有哪些局限性?针对其本身的局限性,实施行政处罚时应采取哪些措施予以避免?
八、制定行政处罚法之前我国行政处罚领域存在哪些问题?制定行政处罚法的目的是什么?
第三条 【适用对象】
一、行政处罚的对象具体包括哪些?各类对象在适用处罚时都有哪些特殊性?
二、如何理解处罚法定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罚时如何具体贯彻落实此项原则?
三、当前,如何看待机构改革中出现的综合行政执法现象?
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应当遵循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五、怎样开展试点综合行政执法?开展此项工作要注意认识并处理好哪些问题?
第四条 【适用原则】
一、如何理解行政处罚的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实体上和程序上如何贯彻公正原则?
二、怎样理解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在设定处罚依据、实施处罚、监督处罚等环节如何落实公开原则?
三、应当建立哪些制度来贯彻公正原则?四、应当建立哪些制度来贯彻公开原则?
第五条 【适用目的】
一、怎样结合行政处罚法的目的来理解并贯彻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二、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贯彻处罚与教育结合的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附录二:行政处罚常用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目录
附录三:主要参考书目
附录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补充内容
附录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一、如何看待“行政处罚”这种现象?
行政处罚是指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规章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作出的一种法律制裁。行政处罚不同于纪律约束和道德谴责,是违法行为人必须接受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和制裁。它首先是法律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否定性的评价,其次是一种制裁行为,它以剥夺违法者的自由、财产、行为能力或其他利益为手段,惩罚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从而达到惩罚本人,告诫其将来和他人的目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处罚应该由什么样的主体来实施?行政机关作为处罚主体时。要注意些什么?
世界各国对行政处罚主体的规定各有不同。有些国家如美国,对公民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多是由法院裁决处罚的,即所谓的行政刑罚制度。首先,在我国实施行政处罚的是特定行政主体,即指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任何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非经合法授权,不得进行行政处罚,否则是无效的。其次,行政机关在实施处罚时,要特别注意不能越权。行政处罚只能由特定的行政主体在法定范围内实施,并非任何行政主体对所有领域和事项都拥有行政处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