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抚养、赡养

分类: 图书,法律,民法,婚姻家庭法,
作者: 姜孟亚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2-1字数:版次: 1页数: 137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80226069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法律问题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为了响应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我们组织关注农业、农村和农民利益的学者和实务部门的同志,选取农民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编写了这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指导丛书”。本丛书策划的宗旨是贴近农民,贴近生活,解决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绵薄之力。本书内容为收养、抚养、赡养的相关法律法规。
目录
第一部分 法律知识解答
1问:被收养人符合什么条件,收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
2问:收养路边的弃婴是否不受任何限制?
3问:哪些人或者组织可以作为合法的送养人?
4问:夫或妻送养子女是否需要经另一方同意?
5问: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监护人可否送养子女?
6问:夫妻一方单方送养子女,另一方可通过什么途径将子女要回?
7问:收养人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合法收养子女?
8问:对无配偶男性收养女孩有什么特殊要求?
9问:夫妻共同收养子女应当如何办理手续?
10问:外国人可否收养我国儿童?
11问:经继子女生父母同意收养继子女的,法律有哪些放宽的规定?
12问:亲生子女失踪后可否收养子女?
13问:收养人子女是否有人数方面的限制?
14问:法律对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有何放宽规定?
15问: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16问:办理收养登记时,送养人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17问:收养子女时应向何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18问:不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是否受法律所保护?
19问:收养关系从何时起成立?
20问:收养关系成立后,如何给被收养子女办理户口登记?
21问: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子女被生父母领回后,“养父母”请求行使监护权能否得到支持?
22问: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23问:监护人将被监护人送养,其他有抚养义务的近亲属可否要求监护?
24问:如何依法解除收养关系?
25问: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应当办理解除收养登记?
26问: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怎样的变化?
27问:养父母在将养子抚养成年后,能否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28问:未征求十周岁以上养子女意见,收养关系是否也可以因养父母和亲生父母达成了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而解除?
29问:未成年胞弟或妹没有依靠,被收养的哥哥是否有扶养义务?
30问:养父可否因其与妻子闹矛盾为由要求解除与养女的收养关系?
……
第二部分 典型案例
第三部分 法律法规
书摘插图
第一部分 法律知识解答
1.问:被收养人符合什么条件,收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
答: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并非所有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都可以被收养,被收养人还须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情形的任何一种情形:
(一)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被收养人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被收养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如果被收养人不能符合上述条件,除了特殊情况之外,其收养关系是无效的,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例如,在收养时,被收养人已经成年,则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法律不会对这样的“收养关系”加以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
2.问:收养路边的弃婴是否不受任何限制?
答:收养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法律对收养对象的条件和收养人的条件都进行了一定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等条件。因此,对于路边的弃婴不是任何人收养的。但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的负担,鼓励收养某些特殊被收养人,我国收养法同时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
3.问:哪些人或者组织可以作为合法的送养人?
答: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即,父母双亡,该孤儿由其近亲属或者父母的朋友或者所在村委会或者所在单位行使监护责任,这些监护人可以作为合法的送养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