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分类: 图书,法律,商法,保险法 ,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6-1字数: 13000版次: 1页数: 28印刷时间: 2006/06/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2264199包装: 平装目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条款率的批复
附件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附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附录:交强险有关问题解答
书摘插图
附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下简称费率方案)适用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本费率方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及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比率表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办法、保险费的计算办法和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等4个部分组成。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及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详见
附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结构、费率水平全国统一。现将表中需说明事项明确如下:
(一)机动车种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拖车和拖拉机8种类型。
1. 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的客车。
2. 非营业客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
非营业客车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客车、企业客车。
3. 营业客车:是指用于旅客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
营业客车分为:城市公交客车,公路客运客车,出租、租赁客车。
4. 非营业货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用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
5. 营业货车:是指用于货物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
6. 特种车:是指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适用于装有冷冰或加温设备的厢式机动车;或用于牵引(非集装箱拖头或货车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机动车;或专门用于牵引集装箱箱体(货柜)的集装箱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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