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程序研究

分类: 图书,法律,诉讼法/程序法,民事诉讼法,
作者: 杜闻著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6-1字数:版次: 1页数: 238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2751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所论述的问题涉及到了民事再审程序的各个主要方面,譬如对民事再审的各个相关概念、再审诉权、再审诉讼标的、再审案件的管辖、再审的起诉要件和诉讼要件、主观要件和法定事由、再审程序背后的各项理念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其中,既有对具体事项的描述,也有理性的分析和思考;既有对国内现行制度的研讨,又有对国外相应或类似制度的分析比较;既有宏观的立论,也有微观的求证;尤其是作者能高屋建瓴地从历史和法文化的角度对民事再审程序进行研究分析,使本书具有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作者简介
杜闻,男,1972年生。2001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就职于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2005年6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主要为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曾在各种法学期刊上发表《中国古代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初探》、《论民事诉讼上的自认》、《论ADR对重塑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的意义》、《论西方古代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等多篇论文。作为专栏作者,在《人民法院报》上连续发表英美民事诉讼和证据法案例评析近30篇。
目录
导论
第一章民事再审基本制度理论研究
第一节民事再审相关概念
第二节民事再审诉权
第三节民事再审诉讼标的
第四节再审之诉的管辖
第五节民事再审的程序法要件(一)起诉要件和诉讼要件
第六节民事再审的程序法要件(二)主观要件
第七节民事再审的程序法要件(三)法定事由
第八节再审之诉的对象
第九节民事再审同确定裁判诸法律效力的关系
第十节对再审之诉的审理和裁判
第二章民事再审程序的理念研究
第一节民事诉讼价值的程序与再审程序的优化
第二节传统“覆审”制度对现代民事再审的消极影响
第三节司法终审观念缺失的哲学根源:中国传统社会的非宗教性和发达的辩证思想
第四节检察院参与民事再审程序之理念研究
第三章民事再审程序比较法研究
第一节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再审程序比较研究
第二节俄罗斯的“诉讼参加人申请再审”和“监督审程序”
第三节英美法系对具有瑕疵之终局判决的救济方法
第四章民事再审与类似及相关制度比较研究
第一节再审之诉和上诉审比较研究
第二节再审之诉和特别上诉制度比较研究
第三节再审之诉和缺席判决异议之诉比较研究
第四节再审之诉和“对‘替代调停决定’异议制度”的比较研究
第五节再审之诉和反复给付的变更之诉的比较研究
第六节再审之诉和“确认判决内容之诉”,“听审责问”的比较研究
第七节再审之诉和撤销除权判决之诉比较研究
第八节广义执行异议之诉和再审之诉比较研究
第九节再审之诉和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比较研究
第五章民事再审程序改革要论
尾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民事再审基本制度理论研究
第一节民事再审相关概念
所谓“再审系指终局判决确定之后,发现具有诉讼程序方面的重大瑕疵,或者该判决的基础资料中存在异常的不完善现象时,当事人以此为理由,例外地请求废弃该确定判决和重新审理该案的声明不服方法”。而再审程序则是指法院依原审当事人、其法律地位继受人或判决利害关系人的再审诉求,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法定瑕疵的判决、裁判再次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判的特殊民事诉讼程序。广义的民事再审程序实际上具有两个组成部分:一是由原审当事人或其法律地位继受人适法启动的狭义民事再审程序;二是由未参与原审的案外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条件下提起的第三人异议之诉。
从诉讼制度的本质来看,一方面,应当尽量维持发生法律效力裁判的稳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因为如果允许败诉的当事人对已被法院生效裁判解决的纠纷进行争执,允许他挑战生效裁判,纠纷就会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国家通过诉讼制度强制性地解决纠纷的目的就会落空”。但另一方面,“若其判决存在重大瑕疵,还承认其既判力并依国家司法权加以保护话,这必是违背正义之举”。可见,民事再审程序的设置体现了诸程序价值追求之间一种特定的平衡和妥协:为实现实体正义和某些重大程序正义的价值目标,程序安定性价值和程序效益性价值应当作出一定程度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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