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用问答

分类: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9-1字数:版次: 1页数: 164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301203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精心设置实用问答,融合相关具体规定,覆盖本法全部内容。(附相关法规)
重要提示
根据《就业促进法》,我国将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和就业方针?
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实行哪些有利促进的财政政策?这其中的就业专项资金主要有哪些用途?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哪些企业、人员依法给艰予税收优惠?对哪些人员有关部门还应当在经营场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将对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实行什么样的金融政策。
为了保证公平就业,《就业促进法》中对传染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哪些人员?具体范围如何确定?
什么是零就业家庭?对零就业家庭,应该如何进行援助?
对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哪种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内容简介
根据《就业促进法》,我国将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和就业方针?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实行哪些有利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这其中的就业专项资金主要有哪些用途?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哪些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哪些人员有关部门还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将对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实行什么样的金融政策?为了保证公平就业,《就业促进法》中对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有什么特殊的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应当履行哪些手续?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如何管理?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哪些人员?具体范围如何确定?什么是零就业家庭?对零就业家庭,应该如何进行就业援助?对违法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哪种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本书将为您一一解答。
目录
第一篇法律问答
第一章总则
1.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必要性是什么?
2.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思路有哪些?
3.《就业促进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是什么?
4.促进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就业促进法》中对政府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有哪些新规定?
5.根据《就业促进法》,我国将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和就业方针?
6.《就业促进法》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自主择业权以及非歧视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7.为促进就业,《就业促进法》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职责是如何规定的?
8.为了促进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9.为了促进就业,国务院、省级政府应建立什么机制?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
10.为促进就业,国家在劳动者择业观念和就业方式上有什么鼓励措施?为了保障这一措施,对相关部门有什么要求。
11.为促进就业,《就业促进法》对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12.哪些社会团体应该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13.《就业促进法》关于促进就业工作中的奖励,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章政策支持
14.为促进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什么作为重要职责?
15.在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方面,《就业促进法》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1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增加就业岗位的工作中,应当发挥哪些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
17.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实行哪些有利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这其中的就业专项资金主要有哪些用途?
18.在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中,国家将建立健全什么制度来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实现就业?
19.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哪些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哪些人员有关部门还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20.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将对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实行什么样的金融政策?
21.为了促进就业,在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上,《就业促进法》有哪些规定?
22.在不同地区就业增长和民族地区就业上,国家有什么政策支持?
23.为促进就业,国家对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人员有什么政策上的支持?
第三章公平就业
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就业援助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篇相关规定
书摘插图
第二章 政策支持
14.为促进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什么作为重要职责?
答:我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政府促进就业是积极的就业政策的重要方面。在法律中明确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才能使其真正做好促进就业工作。为此,《就业促进法》第11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15.在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方面,《就业促进法》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答:只有从源头上增加就业供给,才能真正缓解就业压力。我国加入WT0以后,应该充分利用国际舞台的广阔空间,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挥两个市场的优势互补作用,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因此,《就业促进法》对增加就业岗位的途径和拓宽就业渠道加以明确规定。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12条规定,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13条规定,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1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增加就业岗位的工作中,应当发挥哪些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
答: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在拉动经济的同时,还可以带动就业,二者相辅相成,不能脱节。在法律中明确“就业导向”,可以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合理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为此,《就业促进法》第1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作出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决定前,应做到科学决策。科学决策的基本要求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就业应成为处理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出发点。因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但要通过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实现扩大就业的目的,在决策时就充分考虑就业因素,这样才能有效地带动就业。
17.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实行哪些有利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这其中的就业专项资金主要有哪些用途?
答: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能够促进就业总量持续增加。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可以直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明确规定就业专项资金,可以使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具体化,并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此,《就业促进法》第15条第1、2款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的用途,《就业促进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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